方志、方向、方法——论方志理论的传承与创新
二、方向
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明确的研究方向。由于方志学科体系尚不够完善,方志理论研究对象不明确,导致各立门户、散兵游勇、众说纷纭的情形十分严重。这一点必须引起方志工作者高度重视。
(一)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
在方志界,始终存在虚无主义的倾向。如业务培训,很多人主张这件事怎么记就怎么讲,不要讲理论,学员听不进去。方志包罗万象,怎么可能将每件事都讲到,讲不到的事新学员回去就不知道怎么做。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急,授之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方志业务培训就是要讲一点理论,就要当作理论研究班来举办,听不进去是讲课的水平问题,不讲是方向问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真经,讲真谛,让学员找到感觉和兴趣,在他心灵上点亮一盏灯,回去就可以照亮一片,遇到新问题就有解决的思路。
再如方志理论研究,有人说:“至于志书的体例,我认为不是重大问题。……现在很多人写文章,研究方志理论,追求创新。我个人的看法,地方志其实没有过于高深的理论。”这个观点在历史学界中很流行,历史学者总将方志当作小儿科,认为没有什么可创新的。“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假如说方志研究方向目标定在无重大问题,无高深的理论,无须创新,那方志理论研究就可以休矣。事实上方志横陈百科,纵述古今,千头万绪,有很多重要问题要研究,两轮新编方志实践需要作大量的工作加以总结,社会在发展,科学在进步,方志学科建设永远在路上。
为何让其他学科学者认为方志没有高深的理论,应该看到方志研究人才缺乏,成果粗放,没有达到与学科相称的水平。但是,在十几万修志大军中,在成千上万的论文论著中,不是一点精英一点高深理论都没有。2010年9月,当代中国研究所在广州举办“第十届国史研讨会”,全国高等院校历史系、社科院当代所、党史、方志界都有代表参加。本人当时负责一个小组的交流讨论情况向大会汇报的任务,于是就研究了与会的论文,发现史学界专家教授写的文章偏于叙事,讲故事,选择历史上一个事件,叙述经过,分析原因,纠正讹误,然后谈一点作者观点,因有历史故事支撑,很有史料价值。而方志人写的文章,没有故事,基本是修志实践升华与理论探讨,一旦时过境迁,也许有的就没多少价值。相比较而言,史学文章研究方向偏于史料学,写作难度并不大;方志学文章研究方向偏于结构学,纯理论研究,写作难度却并不小。方志研究有没有高深的理论,主要是对方志领域不了解,对研究方向定位太低。中国古籍整理小组组长李一氓1981年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中称“地方志是一门大学问”。这句话说在点子上,为方志理论研究指明了任重道远的大方向,方志应该当作一门大学问研究。方志工作者应该有这个自尊,选准大方向,研究大学问。
(二)方志理论研究方向和目标就是方志学研究对象与学科建设
方志学科建设是伴随方志事业始终的一门社会科学研究。在学科建设中,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向十分重要,不同的对象就有不同的方向,不同的方向来自不同的学科定义,所以,这是关系到方志学科性质、内容和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在中国地方志1989年学术年会上,对方志学研究对象曾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焦点是新疆代表提出方志学研究对象是“地方”。《年会纪要》对“地方”之说采取了包容的态度,结果激发了新疆代表研究热情,事后发表一系列文章,提出“方志改革从理论入手,将以地方志为研究对象的方志学,改为以认识与记述地情(区域发展)为研究对象的方志学”。方志学研究对象是方志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中国方志通鉴》总结“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列出“方志说、文本说、现象说、地方说、地情说、区域发展说、方志领域说、多元说”等八种观点。这八种观点可归为三类:
一类是“方志说、方志领域说”。这是方志学研究的根本对象,但说得太抽象,表达不周全。
一类是“文本说、现象说、多元说”。这一类较为虚幻,限于篇幅,姑且不议。
一类是“地方说、区域发展说、地情说”。这三说都是研究地方情况的。地方情况是方志记述的对象,不是方志理论研究的对象,不能将方志与方志学科的概念混为一谈,方志学是方志派生出来的学科理论,两者性质绝对不是一回事。方志编纂研究地方,方志学理论不研究地方,不研究区域发展。科学无国界。我们要建立中国方志学,不会去研究中国地情和中国发展大问题的。
(三)任何离开方志的方志学研究必将误入新送命运的歧途
从历史上看,方志学研究对象并没有那么复杂,古代方志研究主体就是修志人,研究对象就是志书。方志是社会意识产物,仅仅局限志书是不够的,也要跟随时代发展而变化,故要创新。创新是不竭的动力,但不能搞没有根谱的创新,将方志学改名换姓,这种创新必将误入断送命运的歧途。方志学为何迟迟不能独立,主要原因是没有守住方志根本,舍本逐末,缘木求鱼,使研究失去了正确的方向。例如清代以来,有很多学者从历史学、地理学的角度研究方志,对方志学的形成也产生过积极作用,结果方志学未能自成体系,成为历史、地理两学科的附庸。当代方志理论研究走创新路子,凡是离开方志基石的创新,路子都没有走到底。譬如一开初有的学者试从政书的角度、有的从信息学的角度、有的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有的从地情学的角度、有的从区域发展的角度、有的从百科全书的角度研究方志,改革方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时间回答这些研究,选错了方向走错了路,企图颠覆方志学,均以失败而告终。
(四)方志学定义内在规定方志理论研究方向
方志理论研究方向应该在方志学定义中作出规定。方志学定义是新方志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中国方志通鉴》(以下简称《通鉴》)关于方志学定义的表述介绍了五种代表性观点,其中一个观点是:“方志学是研究地方志形态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这是来自中国地方志1997年学术年会论文、《中国地方志》1998年第2期发表的拙作《论方志学科建设的研究主体和客体》一文,《通鉴》同时介绍了拙文提出的方志学科分支的“十分法”结构。定义要高度概括科学抽象。具体说来,这条方志学定义为方志学科理论研究内在规定三个方向:
一是要以方志为根本对象,研究方志的产生与发展、性质与功能、体例特征、编纂章法、出版载体等形态。
二是要以方志事业为对象,研究方志如何组织编纂、保证质量、馆藏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
三是要面向社会和百科,研究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动态。这是志书分类赖以生存的根据,方志学家的前提应该是社会学家,不是研究某一个区域发展状况,而是要了解全社会的结构运动,总结方志与之适应的运动规律,创建与时代相称的自成体系的一门方志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