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志书的存真求实

李升宝

存真求实是志书生命之魂。倘若志书失去真实,它的生命就不复存在。20世纪80年代全国拉开修志帷幕之初,求真存实的基本原则就为广大方志工作者所推崇与共识,没有任何人持怀疑、否定或提出异议。这个原则,直至第二轮修志都成为志界的金科玉律,从没有人越雷池,这是全体方志工作者不懈追求的结晶,因而,首轮志书的总体质量是历史上任何一部旧志都无法比拟的。尽管志书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求真存实虽是老生常谈却不全是令行畅通,实践过程仍有诸多阻滞,未能完全付诸实行。不仅方志工作者没有完全走出禁锢的藩篱,而且也没有如司马迁一样忍辱负重,冒生命之艰危,字字珠玑,详记史实。每个方志工作者都奋力追求司马迁的精神和写作技巧,却很难付诸实施。将给后之人留下一些无可追寻的史踪,无疑是不可宽宥和原谅的。故此,必须重申“求真存实”作为志书的准绳,切不可等闲视之。

《方志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编修地方志,应该做到求真存实,确保质量。这是中华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弘扬,也是我们党历来倡导的工作作风。是方志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循的主旨,切不可离经叛道。重新认识“求真存实”的修志原则,不是杞人忧天,更不是无病呻吟,而是提高志书质量之所在。在贯彻“求真存实”之途,我们已经走过了20余个春秋,步步都如履薄冰,艰难前行,只要审稿者一句话,一些极为珍贵的资料就无法载入志书,这就是所谓的官大一级压死人。无论主编如何的力争都无可奈何,只能望文兴叹!倘一意孤行,主编必将拱手退位,这是无法更改的现实。笔者曾主编十几部志书莫不如此,这同样是众多方志同仁共同的感受。纵观几则事实。

1、只能记成绩,不能记失误;只能记光明,不能写不足;只能记改革的莺歌燕舞,不能记改革过程的问题和失误。如XX县一起震动全国的领导班子集体的经济案件,仅在大事记中轻描淡写。对一些地区由于企业改革,环境污染,农民土地被征等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仅是蜻蜓点水,一笔带过;个别地区面对公务员工资实额都不准记述。诸如此类的问题避而不记,或绕道走,后之人就会由此而疑窦丛生,社会制度如此之优越,经济形势如此之大好,社会如此之和谐,何须改革,这不是掩耳盗铃?

2、无限褒扬人杰地灵。将一些不是当地人的名人强拉入自己领地,如一位不很知名的甲县教授,曾在乙县就读高中,却在人物表中堂而皇之的列入当地名人,使某教授瞠目结舌。更有甚者是展开无休无止的名人之争,如被誉为“闽学鼻祖”的宋之杨时出生地,福建明溪与将乐县进行旷日持久的争战,直至如今,战火依然愈演愈烈。而个别所谓的学者也不从史学的真实出发,到甲县参加研讨会就吹捧甲县的人杰,到了乙县就褒扬乙县的名人,如墙上草,风吹两边倒,使本来就是争论不息之事,又助燃了战火,这与求真存实完全相忤逆。诸如此类事,学者们就不应附庸风雅,推波助澜,应还清历史本来的面目,才是求真存实的主旨。

3、掩盖问题和失误。正是因为我们国家上层建筑与经济之间的矛盾,中央才作出改革的决定,历经30余年的改革,才有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过程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国人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对出现的问题和失误也是众目共睹,如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自然资源的肆意掠夺,对公民权益的侵犯等。这些问题无论在哪个时期或哪个时代都有可能发生,这怎能归咎于改革?何况各级政府对这些问题的处理都采取了相应解决的措施,志书如何不能真实记述,而要成为后代子孙离奇的传说?

4、浓烈的宣传色彩。表现在记述中,如1、悠久的文化传统;2、矿产资源无限之丰富;3、经济发展速度居全省之首。笔者翻阅了本省一些地区的志稿都作如此之记述,究竟在同类事物中谁是全省之冠?很为困惑。又如被全省公认的福建最早的进士薛令之都与史实有悖。1998年7月方志出版社出版的《将乐县志》称:福建将乐廖标于唐武德九年(626年)丙戌榜进士,比薛令之几乎早数十年。究竟谁是福建第一进士?何会有如此之多的第一?这种言过其实的宣传,严重违背求真存实的原则。

5、统计资料问题。各地在“凡例”中,对资料数据无一例外地都称来自统计资料。这是各级政府公认向社会公布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料,是法定的资料。这些资料彰显着一地之现实状况。然而,统计数据也渗透水份,如甲地之工业在乙地建厂,其产值、利税等各类数据,甲乙两地都列入统计,形成重复。20世纪90年代中期,许多地区的志书都已出版,所利用的都是统计资料。其时,根据上级部署对各级的所有统计资料的水份进行压缩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有的经济数字被压缩了30—40%。这些被压缩了的数字,都未能在已出版的志书中更改,今而后如何向子孙惠及?

凡此种种,是主编之力所难企及的,主编也有难言之痛,倘若主编固执己见,临阵撤换主编之事是屡见不鲜。大多主编性格趋于怯懦,很难在复杂的官场运转,只能信马由缰,像阿Q一样自行解脱,那些未能入志的资料只好留存着任后人评说,主编是无法做主的。多层次的审核机构可以将主编主就的志稿改得面目全非,甚而硬性规定,不据实情,对一些事实的记述订出框框。那是一级组织之审核,谁能为主编立言,谁能为主编撑腰?在实践过程,许多事物的记述就难以践行。这不能责怪主编的志德,不坚持原则。志德是必须各级政府和方志工作者共同遵守,切忌乱舞生杀大权,切忌一意孤行。不能将编制原则停留在一纸公文。一次,谭其骧教授在上海市地方志高级讲习班讲话中指出:在地方志里贯彻实事求是精神,应该是:秉笔直书,好事要写,坏事也要写;成绩要写,失误也要写;不隐讳,更不能歪曲。要真实,切忌虚假。谁都能懂得这个道理、谁都在大声疾呼,实践却很难。依靠道理和呼吁是远远不够的,需多管齐下,共同努力,方能使求真存实贯彻落实在修志过程的始终,真正达到其目的。据此,如何坚持落实存真求实的原则,笔者认为需从如下方面着手:

1、组织各级志书审查人员以及方志工作者认真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充分认识、理解求真存实是志书的灵魂和精髓,将存真求实作为衡量志书质量的基本条件。对志书记述的问题和失误要有正确认识,不能动辄就是扣帽子。要认识问题和失误的记述同样是志书记述必不可缺失的资政的重要内容。从失误中吸取教训、垂鉴子孙和记述成绩一样,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完整的记述历史和现状,才不致使真实有价值的史料缺失,才能确保志书经得起社会和历史的检验,使志书更具有权威。

2、严格入志资料标准。资料是志书的基础,无论是正面或负面资料都不能信手拈来,捡到篮子都是菜。必须是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严格核实,选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入志,从资料中彰显一项事物兴衰起伏的发展进程,使人们从中悟出经验和教训。根据“纵不断线,横不缺项”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的建立入志资料的标准,使入志的资料都有较高的存史价值。

3、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制度,是提高志书质量的关键。对无视志书质量的人员应多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对工作成绩卓著的人员应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增强其使命感和责任感。

责任编辑: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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