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鉴条目的设置规范和结构立体化
提高年鉴总体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提高年鉴内容的编纂质量,在提高内容编纂质量的若干因素中,条目的设置与结构又是决定性的因素。年鉴条目选取的题材界定在什么范围内?在界定的范围内,哪些可以设置条目?哪些不必设置条目?在众多的条目中,哪些是最基本的条目?哪些是可变化的条目?各种不同类型的条目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年鉴的总体框架中如何处理好它们之间各自的位置?……这是每一个年鉴工作者特别是年鉴编纂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思考提高年鉴质量的时候不能不首先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条目设置的几点思考
年鉴写什么?有的说是“记述一个年度里,本×各条战线、各个方面所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和新的情况”,有的说年鉴是“记载全×上个年度内发生的各种大事、要事、新鲜事、典型的事和有影响的事”……种种说法,都不无道理。然而,认真翻阅一些年鉴目录或条目之后发现,其实不然。有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思考:
(一)一些年鉴中收录了许多“全国性”条目,如“全国×××××会议在×××召开”等。这些会议的召开,有的是因为那里的工作做得比较好,比如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演示会、验收会等。而有的会议根本涉及不到××地方,对××地方的价值、影响和意义也不大,仅仅是提供会场而已。
(二)一些部省级、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到××参观、视察、检查方面的条目。这些参观、视察、检查对下面的工作有多少帮助,有多少“鉴”的作用,有多大价值,很难说得清楚。
(三)一些兄弟单位或是国外(境外)代表团等到×××参观、访问、交流的条目、×××地方党政军领导接待、应酬性的条目。这些条目内容反映的事情有的同当地关系不大,有的既算不上大事、要事,也称不上新经验、新进展,这种对“资政、育人、存史”都没有“可鉴”的作用的内容,是没有必要去花时间、占篇幅、费精力编纂的。
出现这类条目的原因主要是撰稿人选题不当,审稿人把关不严。哪些要写,哪些不写,在组稿时,没有明确地规范标准。笔者认为,在界定选题的范围时,至少要坚持时间观念、地域观念,保证凡不在选题时间段和地域范围之内的内容,不设条目;坚持体位观念和价值观念,可分清事情陈述的对象是主体还是客体。属客体的,除重大事情外,一般不设条目。虽属主体,但陈述的内容无使用价值和存史价值,不符合选题标准的,也不设条目。
二、条目设置规范的界定
我们制定了条目设置的基本规范。基本规范可概括成“三个为主,三写三不写”。即:以我为主,写自己不写别人;以职能为主,写实况不写应酬;以“三重”(重要、重大、重点)为主,写典型,不写琐事。
以我为主,写自己不写别人。地方综合性年鉴反映的是地方广大干部群众从事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科学文化活动。地方党政领导、广大干部群众是这个地区的“主人”,当然是年鉴要记载的主体。凡由本单位组织、发动、承办、开展的各项工作(工程)活动都可以写,凡应酬性、礼节性、参与性的内容则不必反映,而由为主的组织者和发起单位撰写。凡与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的工作活动,应视其本身性质而决定怎么写?由谁写?任何内容的条目都应由主要领导、组织、发起单位撰写。本单位不是主要发起、组织单位的,只需要在有关内容中提及或在概述中有所反映即可。
“以我为主,写自己不写别人”,并不是只写自己,不写任何人。对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到××地视察、调研或陪同外国党政军主要领导人访问、参观等内容,不能也不应等同于一般的视察和检查。但是这些内容记载在哪个部类(栏目)比较妥当呢?一些年鉴把这些内容归入政治类,归入中国共产党某地方委员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或地方政府、政协等。这种归类看似有理,其实是不妥当的。最终,我们将这些内容收入“特载”。
全国或上级部门在×地召开的现场会、观摩会、演示会、鉴定会,看似“别人开会”,实则“是我开会”。参观的现场是我们实干出来的,鉴定的产品是我们创造出来的,观摩、演示的项目内容是我们苦练出来的,可以写,应该写。对这种情况,内容基本不变,换个角度写就可以了。
以职能为主,写实况不写应酬。年鉴记载的重点是当年度广大干部群众改造自然、发展经济、推动历史前进的业绩,凡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组织发动、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工程都应该写。事情有大有小、有主有次、有重有轻,每个部门应按照行政区划和单位职能写与自己职权有关的内容。
“以职能为主,写实况”并不是只写职能,不写“他能”。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虽未改变,但却出现了有主有副,以主带副,主副结合,甚至以副养主的情况。出现了企业经商、商办企业,企业办事业,事业办企业的情况,这些情况应该写,写比不写好。写能看出全体,看出变化,看出成果。
以“三重”为主,写典型,不写琐事。即在职能活动中以本单位的中心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情为主。在本单位组织、发动或开展、主办的各项职能活动中,应选择重大的、重要的、重点的、影响大的作为典型条目。每个典型都可以写一个条目。一般“小、次、轻”的内容可以综合概括写上几句不致遗漏就可以了。
以我为主写自己、以职能为主写实况、以“三重”为主写典型是年鉴内容的核心所在、价值所在和生命所在,这实际上是编纂者的主导意识问题,即自我意识、职能意识和特色意识问题。离开这三个意识,地方年鉴就没有了生命力,就没有了存在价值。
三、条目设置的立体结构
条目设置的界定规范解决了“写什么”的根本问题,但怎样把界定范围的内容以条目的形式反映出来,体现年鉴的全面、系统、翔实记载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功能呢?怎样在宏观上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增加信息量方面有较为明显的综合效益呢?关键是看条目内容的结构形式也即怎样写和怎样组织写的问题。
有相当一部分年鉴在《编辑说明》中,说出了他们编纂年鉴的宗旨和反映的内容重点,其中用得最多的是,“记载本年度发生的各种大事、要事、新鲜事、有影响的事”或是“记载出现的新情况、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果”。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一些年鉴甚至形成了各行各业、各种各样的大事、要事、新鲜事、有影响的事的堆砌。年鉴的内容几乎成了大事的详述和汇集。这种现象值得深思!
年鉴的功能作用是“鉴”。上文所述那几种“新”和那些大事、要事,固然可以起到部分鉴的作用,但这是不足的。“鉴”还有更完整、更宏观、更系统、更富有参照性和规律性的内容,以便于领导的决策、企业的发展、社会的需要,科学研究的深广度更需要从其错综复杂的材料中找出发展、变化的规律。这就需要全面的、系统的、翔实的、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内容,因此,条目内容和结构必须是全信息、全角度、全方位的。我们根据全面、系统、翔实这个总体质量的要求,将条目的内容结构规定为全面条目(概述条目)、系统条目(专项条目)和典型条目(特色条目)三种类型相结合的主体框架。
(一)全面条目又称概述条目。它是部类或栏目的领头条目。它全面概括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全年的基本工作、基本状况、基础资料。这类条目要突出主要职能,记载主要工作,反映主要成果。全面,即是说凡在本行政区划内、本系统业务内属于这一概念外延的内容要无所遗漏,至少牵涉到的每个方面都要有所反映。各种数据要准确,力避空泛、缺少量化,尽量用简明、精炼、准确的文字全面介绍最基本的情况、主要活动和重大成果。
(二)系统条目又称专项条目、常规条目、工作条目。它是年鉴内容中价值最大的也是每年都相对固定的基本条目。它记载某一方面、某一系统、某一领域中的工作情况、实绩、成就、效益。在年鉴中,这种记载一年接一年,连续不断,内容固定,但又常写常新。
系统条目之所价值大,首先就在于它有纵横可比的特殊性。在纵向比较上,年鉴中某个专项条目的内容可以与前几部年鉴中同类型甚至同标题条目作内容、项目、资料等方面的对比、分析,也可以为以后若干年度年鉴中的同类型甚至同标题条目的内容在比较、分析上留下“坐标”(参照系数)。比较能够看出变化,看到发展,看清规律,预见未来。年鉴的价值在这里体现得最明显,年鉴的作用在这里发挥得最充分,年鉴的性质在这里体现得最准确。
在撰写专项条目时,可将全部工作按照本质属性和逻辑关系,参考职权范围及有关单位中机构的设置予以分解,将分解后的每个方面写成一个个条目。
年鉴的使命是写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和变化。这种变化绝大部分是通过基本不变的专项条目反映出来的。但在这种基本不变的条目形式下,连续记载反映的却是千变万化的新情况、新发展、新经验、新成就、新的社会面貌。条目常设不变、内容常写常新。这种基本不变的条目正是全面、系统、翔实地反映各方面情况的最好的、规范化的体现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每年都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这就要求每年可以新增一些专项条目,也可以调减一些条目。
(三)典型条目又称特色条目。它是年鉴地方特色、年度特色、工作特色的重要体现形式。在一般情况下,凡大事、要事、新鲜事、影响大的事或新情况、新进展、新经验、新成就、新问题、新探索等基本上都可以写成一个个特色条目。一事一条,将时间、地点、事情及其发生的原因、简单经过、结果、影响、经验教训和涉及到的人物一一记载下来。
如果将全面条目(概述条目)看作是反映某一方面整体事物中的某一个“面”的条目的话,那么,它下设的系统条目(专项条目)则是构成并支撑这个“面”的“线”的条目,而典型条目(特色条目)则是镶嵌在这个“面”上、联结在那条“线”上的一个个闪闪发光的珍珠——“点”。三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立体结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从不同角度既反映了全部情况,又反映了系统内容和典型特色,交相辉映,立体组合,整体完美。在读者看来,既全面完整、条线分明又重点突出、统一和谐。
在一般情况下,年鉴条目的立体结构应该是这样的格局:一个概述性的全面条目,若干个系统性的专项条目和数量约等于专项条目的特色条目这三种条目的完美组合。当然,单位有大有小,职能有多有少,情况繁简不一,性质各种各样。遇有特殊情况,一些撰稿单位可能没有特色性典型条目(“点”式条目),但不应该没有系统性的专项条目;如果确实没有系统性的专项条目(“线”式条目),但无论如何不能没有概述性的全面条目(“面”式条目)。这就是年鉴条目主体结构中“面”、“线”、“点”三种条目的基本关系。
在撰写条目时,全面条目、专项条目、特色条目有可能出现交叉或重复现象,但只要通盘考虑,各有侧重,彼此照应,交叉重复是可以避免的。(作者单位:《扬州年鉴》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