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第二轮志书的审稿

三、审稿是提高志书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部志书审稿的内容较多,其目的是提高志书的整体质量,因此在承担审稿任务时,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 一) 把握政治观点。

政治质量是志书的灵魂,它表现在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保密性等诸多方面,是衡量志书质量的首要尺度。其中核心问题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存真求实,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凡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有偏离或抵触的记述,都要毫不犹豫地加以修改。具体地说,审稿时主要注意处理好这样四个问题: 

1. 对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功过是非的评价,要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要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去衡量事物,做到不溢美,不讳过,褒贬适当,客观公正。

2. 防止纯客观的记述。要坚持用观点去选用资料,要求所表述的事物必须做到观点准确,是非分明。对必须要反映的某些社会问题,也只写大概情况,不要过分张扬,更不要刻意描述。

3. 在记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要完整、准确,不可断章取义,更不能随意篡改、改变原意。

4. 凡涉及党和国家的统战政策、宗教政策、涉外政策、保密政策等方面内容的记述,都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任何超越,对于其中自己把握不准的必须请有关部门审核把关。

( 二) 认真审核资料。

志书的价值在于提供科学、系统的资料和信息,所载资料必须翔实、准确。因此,审稿要在承编、统编单位初稿的基础上,还需继续对所载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和调整,使之在整体上进一步得到合理优化,以提高志书的使用价值。审稿时,要对资料进行认真的考证,由于志稿资料来源广、数量大、门类多、形式杂,难免良莠混杂、虚实并存,对搜集到的大量零散资料,必须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史料进行考证,以达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目的。具体说,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着眼: 

一看是否有悖客观实际; 二看是否有悖历史事实; 三看是否掺有“水分”; 四看在专业性内容上是否有违背科学的差错; 五看在统计计算上是否有错误或前后矛盾; 六看所记述内容是否保持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四大要素的统一,前后吻合。一旦发现疑点和问题,就要及时核实解决。

( 三) 避免交叉重复。

一部志稿有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多种体裁,而在述、记、志、传中都存在着内容交叉,即事物的互相联系,要完全解决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科学的,但要避免机械重复。鉴于志书对各类事业的志稿都由部门负责撰写提供,往往容易出现“小而全”的情况,加之责任编辑囿于各自的分工范围,故在整部志书中必然会出现各种重复现象。这就要求终审者必须从全书出发,统筹安排,妥善处理资料上的孰取孰舍、孰详孰略,以解决内容之间重复的问题。把握好各种体裁的特点,记述好各自的内容,通常概述只作简要的介绍,大事记只记其始末,地方的特色须作详细记述,传记一定要紧扣人与事、人与物的关系来写。为避免内容的重复,可以采取“三对照”的办法,即各“目”本身有关方面的自相对照,有关“目”记述内容的互相对照,各“目”有关内容与概述、大事记、人物的互相对照。通过对照,消灭机械重复。即使是必要的交叉,也应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以不同的详略方法来处理,其中有些完全重复的事物,还可采用参见的方法来处理。这样,就可达到“事可互见,文无重出”的目的。

( 四) 调整篇目结构。

篇目是体例的核心,是志书的基础。调整篇目结构是审稿者精加工的首要工序。审稿时要按照“事以类从”的原则,将篇目中领属不科学、不得体的作适当的调整,并对排列顺序、层次安排等按统一要求予以规范,志书由于是众手成志,不同的人或粗心、或习惯,使志稿中总会有不符合规范的地方,审稿时,都要严格按照入志体例标准和凡例规定,将不符合入志体例标准的,坚决予以删去,将不符合凡例规定的,务必按照凡例纠正过来,努力使全书层次清楚、归属科学,富有地方特色。

( 五) 增强保密意识问题。

志书的文体只能是以记述为主,兼具说明,语言要求准确、简洁、质朴而不失文采。总纂者应把握这一特征。志书不同于文艺作品,不同于新闻报道,也不同于工作总结和领导讲话,在参与志稿编写的人员中,专家少,杂家多,致使不同文体、文风的写法掺杂其中。对于编辑初稿、分纂中已经修改的志稿,终审时仍需认真审读和修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假话、大话、空话、套话一律删除,推估、猜测等不定副词一律戒用,文言俚语必须改造,拖沓、浮华之词应当提炼。因此,志稿三审中,要根据志书的文体严格把关,真正做到全书用语规范、文风统一,以保持整部志书文体文风的一致性。

责任编辑: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