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志书建置沿革编纂的若干问题——以厦门地方志为中心
三、思考与建议
在志书编纂中,建置沿革编纂常常处于一种既困难又简单的矛盾境地。困难是因为其记事枯燥,记事通贯古今,记述脉络既要清晰展现政区的发端,又要兼顾曾治今境的平行或上下级政区;简单是因为编纂中往往是从前志一抄了之。通过对部分厦门志书建置沿革书写的考察和分析,我们总结归纳出上述三类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三类问题,笔者试图结合具体修志实践提些建议,供修志同仁讨论。
其一,地方志编纂要做好篇目的顶层设计,上下级篇目要有包容从属关系,同级篇目之间要有内容互斥性。就本文讨论的这些志书而言,其“建置”概念接近今日的政区(含政区前身的一些近似政区的机构)。政区和机构,作为一个行政层级,必须嵌入一个具体的、立体的行政体系中才能彰显其自身的功能和意义。落实到志书文本中,就是通过“隶”(上级政区或机构)、“辖”(下级政区或机构)、“境”(与同级不同政区或机构的管理边界)来构建这个行政体系。“建置”的静态或者横向内涵,就必须包含具体的名称、上下隶辖、区分其与同级(他者)的界限。而所谓的“沿革”从逻辑上说是“建置”内涵的动态面或者历史变迁,即其名、隶、辖、境在时序下发生的变化。所以,隶、辖、境概念本身具有互斥性,可以同级分设,沿革则不宜同级分设。“沿革”“隶属”设置的对立分离,会导致记述的交叉重复,影响志书的简洁性,损害志书的权威性和可读性。笔者建议参考类似嘉庆《同安县志》的设计,文表结合,以文字述沿革(含名、隶、辖、境)变化脉络,以表格明晰具体分项变化内容。
其二,建置沿革编必须明确本志的记述主体和对象,厘清不同时期地名或者行政区划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对于前志文本,编者需要细心辨析不同志书之间记述的概念差异,传承旧志时要保持新志应有之义。
其三,对于前志的文本要慎重考订。建置沿革内容很多来自于前志的代代相因。受编者水平才识所限,前志亦有可能把史事张冠李戴。后志编修如若不察,错误代代相因,令后人如坠云雾。所以编修新志时,应该尽可能穷尽相关旧志,考订剔除前志各种错误。某些疑难,即使不能定案,也最好备录各说及其出处,做到既不误导后人又可为来者解决问题提供条件。
总之,写好建置沿革对志书编纂者提出了更高的学识和学理要求:编纂者不仅要掌握本区域的历代旧志和上一级志书的相关记载,还必须了解历史地理和制度史的相关成果,并具备将本区域历史文本和历史语境相融汇的能力。
注释:
[1]戴震:乾隆《汾州府志·例言》,《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第69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30~231页。
[2]郑宝谦:《福建省旧方志综录》,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28~132页、第254页。为保持研究内容的统一性和可比性,本文只讨论厦门地区编修的综合性地方志,不讨论《南普陀志》等专志。
[3]康熙《同安县志》,“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0、11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
[4]乾隆《鹭江志》,所据版本为江林宣、李熙泰整理,鹭江出版社,1998年。
[5]乾隆《马巷厅志》,所据版本为《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4)》,影印光绪十九年(1893)刊本,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
[6]嘉庆《同安县志》,光绪十二年(1886)刷印本,福建省图书馆藏。
[7]道光《厦门志》,所据版本为厦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鹭江出版社,1996年。
[8]民国《同安县志》,所据版本为《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4)》,影印民国18年(1929)排印本。
[9]民国《厦门市志》,所据版本为厦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方志出版社,1999年。
[10]同安县地方志办公室编:《同安县志》,中华书局,2000年。
[11]厦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厦门市志》,方志出版社,2004年。
[12]厦门市翔安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厦门市翔安区志》,方志出版社,2011年。
[13]厦门市集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厦门市集美区志》,中华书局,2013年。
[14]厦门市海沧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厦门市海沧区志》,中华书局,2014年。
[15]厦门市湖里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厦门市湖里区志》,方志出版社,2014年。
[16]康熙《同安县志》卷一《舆地志》,“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0册,第69~73页。
[17]明至清乾隆年间,今厦门境域隶属泉州府同安县,此志“厦门”仅仅指厦门岛及岛上的厦门城。
[18]来新夏:《读厦门市志》,《厦门市志评论文集》,方志出版社,2006年,第14页。
[19]道光年间,“厦门”一词专指厦门城以及厦门岛,二者皆隶属同安县,不是独立的行政区,所以道光《厦门志》不设“建置”。同理,乾隆《鹭江志》连沿革之名都不设,直接用厦门城做条目名统领记述。
[20]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四《军制之二十九》,《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省府县志辑(22)》,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580页。
[21]顾诚:《明代东南海防重镇永宁卫》,原载《永宁古卫城文化研究》,后收入其著作《隐匿的疆土——卫所制度与明帝国》,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第95页。
[22]《八闽通志》《闽书》、万历《泉州府志》、乾隆《泉州府志》、乾隆《鹭江志》都记为:“洪武二十七年徙永宁卫中左所官军守御于此”,弘治《八闽通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44页;万历《泉州府志》卷四《城池》;乾隆《泉州府志》,《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22)》,第237页;乾隆《鹭江志》,第29页。
[23]道光《厦门志》此条后按语:“明会典:一卫五所,共船五十只。”道光《厦门志》,第14页。
[24]事实上,《八闽通志》《闽书》记录中,除了驻守厦门的永宁卫中左所,福州左右卫和镇东卫三卫所都有各自的中左所(《闽书》卷四十,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984页)。有明一代,全国范围设置过的卫中左所、中右所之类更是不胜枚举。
[25]《闽书》卷四十,第985页。
[26]《明史·职官志》“其守御千户所,不隶卫,而自达于都司”,但在实践中,明代文献把驻守地不在卫城的千户所都称为守御千户所,不一定独立于卫。《八闽通志》《泉州府志》《闽书》对于守御千户所皆载明隶属关系。
[27]将乐千户所和武平千户所直隶福建行都司,见《闽书》卷四十,第986页。
(本文原载《中国地方志》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