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锤百炼著佳章──新志续修的一些想法
作者:仓修良
王忍之同志提出,新志续修的两大任务,一个是续,一个是修。下届修志应该做到既续又修,不能偏废。首届修志由于是初次修志,编修人员没有经验;加之思想尚未解放,“左”倾思想影响尚未肃清;又由于修志初期有些要求不大明确,各省的修志领导水平高低不一,所以已经出版的志书质量很不整齐。续修时应该从实际出发,按照王忍之同志讲话的精神,检查已经修好的志书,是否还有遗漏内容需要补充,已写的内容是否有错误需要更正,在续志中加以补充更正,再作续写。质量较高、内容相当完善的志书,则可以直接续修。
王忍之同志2000年7月26日《在全国续志篇目设置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新志续修的两大任务,“一个任务是续”,“第二个任务是修”,“这次修志应该做到既修又续,不能偏度”。对于第一个任务,修志界同仁是容易理解,也容易接受;但是,对于第二个任务,恐怕就不太容易理解,不太容易接受。当然,改革开放20年的历史进程,因内容丰富程度超过任何一个时代,要写好自然也不是那么容易,也要花大力气,付出巨大代价。而“对上届志书进行修正”,也确实不能忽视。正如王忍之同志所说:
上一届所修志书,总的说来,质量是不错的。但也存在缺点和不足,甚至有错误。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呢,还是重视它,尽可能地改正它。我想应该是后者。“修”也是新一轮修志重要的、不应该忽视的任务,不能只讲“续”,不讲“修”。“修”的工作量很大,开拓工作难度固然大,要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也不容易,也要付出大量劳动,要做很多考订、补充、修正等等的工作。好的保留,错的纠正,漏的补上,长的精简,如果这些工作做好了,再加上时间上把它延伸,新的续上,新一轮的修志工作就完成得更全面。摆在我们面前的,将是一部新的、更好的志书,既有最新一段历史的新的史料,又有对上一部志书的提高、修正。这次修志应做到既续又修,不能偏废。(载《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5期)
从王忍之同志讲话的精神来看,他是希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使这一届修志中能够出现更多的高质量、高品位的优秀志书。而这个要求又是根据实际情况所提出的。所以我觉得这个要求提得很好、很及时。众所周知,任何一部好的学术著作总都是通过不断修改、反复琢磨而成,有些书甚至修订多次,第一版与最后一版的内容会有很大的不同,甚至面目全非。凡阅读过古文的人都会感到,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文章写得非常好,其实这些好的文章也是经过多次修改而成的。据南宋前期人沈作松记载,欧阳修晚年在寒冷的夜间,亲自修改平生所撰文稿,时过半夜,妻子薛夫人劝他道:“此己所作,安用再三阅?宁畏先生嗔邪?”欧阳修笑着答道:“不畏先生嗔,却怕后生笑!”(《寓简》卷八)又据《朱子语类辑略》卷八《论文》记载:“欧公文,亦多是修改到妙处,倾有人买得他《醉翁亭稿》,初说滁州四面有山,凡数十字,末后改定,只曰‘环滁皆山也’五字而己。如寻常不经思虑,信意所作言语,亦有绝不成文理者。”这都说明,即使像欧阳修那样的大家,对于写作也是一再修改,精益求精,用心良苦,可敬可佩。可见精品是要锤炼出来的,方志精品自然也不例外。历史上许多方志精品,无不是建立在前人成果基础之上。就以著名的“临安三志”来说,100年间修了三部,都是自为起迄,谁也不续谁,实际上后者总是得益于前者,尽管后者总是批评前者“疏陋特甚”、“病其漏且舛”,而对人家的长处总是避而不谈。乾道志与淳祐志间相距80多年,而咸淳志与淳祐志相距还不到20年,尽管间距很近,照样从头修起,并且成为宋代流传至今体例最完善,内容最丰富,史料价值最高的一部地方志,是研究宋代历史非读不可之书。所以能够如此,正是由于有前两部志书为其奠底。特别是淳祐志,成为该志编修的蓝本。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咸淳临安志》的成功,前面两部志书的作者也都做过贡献,当然在总结这部志书成功经验之时,这些重要的因素都不应当忽略。我们再看看《景定建康志》,在清代曾得到许多著名学者的高度评价,自然也有其重要因素。在此志编修之前,也已经编过两部志书(指南宋以来),即乾道五年(1169)修的《乾道建康志》和庆元六年(1200)修的《庆元建康志》。这两部志书虽然因早己失传而看不到了,但是,在景定年间马祖光、周应合两人携手共修《景定建康志》时,肯定都看到了,这从马祖光《景定建康志·序》和周应合的《修志始末》中都可说明,他们不仅看了,而且利弊得失还作了比较。马祖光说:“乾道有旧志,庆元有续志,皆略而未备,观者病之。庆元逾今六十年,未有续此笔者。”周应合则说:“旧志二百八十版,所记止于乾道;续志二百二十版,所记止于庆元。庆元至今所当续者六十余年事,不敢略,亦不敢废前志也。”这讲得很具体,连每部志书多少版都讲了。同时又讲了指导思想,即既续写庆元以来60年之事,又吸收前两志的成果而“不敢废”。至于如何补,如何续,马祖光讲得就更加明确了:“乾道、庆元二志。互有详略。而六朝事迹,建康实录,参之二志,又多不合,今当会而一之。前志之阙者补之,舛者正之,庆元以后未书者续之,方为全书。况前志散漫而无统,无地图以考疆域,无年表以考时世,古今人物不可泯者,行事之可为劝戒者,诗文之可以发扬者,求之皆阙如。”这就告诉我们,这部志书的编修,是在吸收前两志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先将两志“会而一之”,对其“阙者补之,舛者正之”,然后再续之,这就是全过程。当然,具体做起来,考虑得又相当仔细周到,“纂修既欲其备,搜访不厌其详,自幕府以至县镇等官,自寓公以至诸乡士友,自戎帅以至将校,欲从阃府转牒取会,凡自古及今,有一事一物,一诗一文,得于记闻,当入图经者,不以早晚,不以多寡,各随所得,批报本局,以凭类聚考订增修。”(《修志本末》)从这些事实中人们可以看到,《景定建康志》所以能够得到大家好评而成为佳志,也并不是出于偶然,而是三部志书的编纂者们辛勤劳动而取得。正因如此,所以清代学者孙星衍在嘉庆三年(1798)重刻《景定建康志》的《后序》中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建康志》体例最佳,各表记年隶事,备一方掌故;山川古迹,加之考证,俱载出处;所列诸碑,或依石刻书写,间有古字。马祖光、周应合俱与权贵不合,气节迈流俗者,其于地方诸大政,兴利革弊,尤有深意存焉。”著名历史学家钱大昕在为该志所写《跋》中说:“建康,思陵驻跸之所,守臣例兼行宫留守,故首列《留都录》四卷,又六朝、南唐都会之地,兴废攸系,宋世列为大藩,南渡尤称重镇,故特为《年表》十卷,经纬其事,此义例之善者。《古今人表传》,意在扶正学,奖忠勋,不专为一郡而作,故与它志之例略殊。”(《潜研堂文集》卷二十九)从这两部宋代名志来看,它们都是在前人基础之上,既有续,又有补,当然还有修正,特别是后者,当事人就是这样明确的讲了。因此,这两部志书实际上都是包含了续修,当然,也可以说它是重修,就看你作如何解释。其实这也正是我国古代方志编修所共同采用的方法或形式。所以在流传下来的8000多部旧方志中,真正意义的一刀切式的续志是很少看到的,不能只看名称上有个“续’字,这里我们不妨举例说明。《吴郡图经续记》是北宋时期流传下来的仍以图经命名的一部地方志,书成于北宋神宗元丰七年(1804),而《吴郡图经》的编修是在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两者相距80年左右。按理讲只需续这80年的内容就可以了。作者朱长文在《序》中也说:“凡《图经》己备者不录,素所未知则阙如也。”事实上并非如此,其内容都是起自很早,《封域》引《书》《春秋传》《禹贡》来说明,“《书》云:‘三江既入,震泽底定’。即此地也。至周,为吴国”。《城邑》从吴国记起,《户口》则从西汉记起,《海道》亦从西汉记起,《牧守》第一个就是西汉朱买臣,《人物》开头便说:“吴中人物尚矣。”接着便列举严助、朱买臣,其他自然就不必再列举了。我们再看看林虑为该书所写的《后序》,讲得就更加清楚了:观《图经续记》,“千数百载之废兴,千数百里之风土,粲然如指诸掌。呜呼!何其备哉!先生之书三卷若干条,而所包括者,古今图籍不可胜数,虽浮图方士之书,小说俚谚之言,可以证古而传久者,亦毕取而并录。先生岂欲矜淹博而耀华藻哉?举昔时牧守之贤,冀来者之相承也;道前世人物之盛,冀后生之自力也;沟渎条浚水之方,仓庚记裕民之求;论风俗之习尚,夸户口之蕃息,遂及于教从礼乐之大务,于是见先生之志素在于天下也,岂可徒以方域舆地之书视之哉!”可见这部《吴郡图经续记》仍是一部贯通古今之地方志,并成为研究苏州历史的重要的历史文献,不能因为它的名称上有个“续”字就理解为我们今天所说“接下去修”的意思。我们再看清代的太平县曾于康熙、嘉庆、光绪三次修志,当然《嘉庆太平县志》是在《康熙志》的基础上编修的,按理讲似乎也该加个“续”字了,但是编纂者们并没有这么做。编纂者戚学标在该志《自序》中说:“书成为十八卷,较前增沿革表、营制、海防诸政、书目、艺文各篇。”此外,该志在杂志门还记载了嘉靖四十年(1561)戚继光抗倭史事,并附林贵兆所撰《南塘戚公台南平贼记》,这些内容《康熙志》也是没有记载的,可见全志是有补有续。而《光绪太平续志》同样是在《嘉庆志》的基础上编修的,作者在《凡例》中说得很清楚:“其凡例均仿前志,略有改变,复增考异、补遗、附录诸目,或以正旧志之失,或以拾前志之遗。”还加强艺文、金石二门。志书虽以续命名,其内容照样是有补、有正、有续。以上事实给我们一个启示,如果当年编修《嘉庆太平县志》时便把该志称为续志,那么《光绪太平续志》又该如何称呼呢?这还仅仅修了三次,在明清时期,有些地方都修过六七次、七八次的,如杭州,在明代就于洪武、永乐、正统、景泰、成化、万历年间六次编修,而萧山在明代就于永乐、宣德、弘治、正德、嘉靖、万历、天启年间七次编修。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的先人早就采用了以年号来标记每年所修的志书,否则要采用所谓创修、续修等字眼来标记,那么从第三部开始又将如何处理呢?不过我想我们现在没有必要在创修、新修、续修等字面上去多做文章,还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上列明代杭州修的六部府志,萧山修的七部县志,除第一部以外,后面的几部自然也都带有续志性质,且内容也都有补、有正、有续,但并无一部标过续字,也从未有人提出过非议,因为这是封建时代共有的普遍现象。正如魏桥同志所说“广义的续修是传统方志的主要形式”(载《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6期),而这种广义的续修也正是千百年来广大方志编修者们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当然也有的同志似乎并不同意这种办法,因而到历史上去寻找那种只按下限接着编修的所谓续修。为此,竟然把唐代所修的各类《十道图》,宋代的《(皇祐)方域图志》《(皇祐)方域续图》《元丰九域志》,和清代三次编修《大清一统志》也用来说明,这种眉毛胡须一把抓的研究方法,除了会起误导作用外,还有什么价值呢。早在1983年4月,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在洛阳召开的全国史志协会年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就己指出:“地方志不同于总志。地方志顾名思义,是记载一个地方的事情的。地方志所记载的地方可大可小,大的一个省一种志,古代的大到一个州一种志,小的不管是一个县一个镇,也可以有县志有镇志。尽管可大可小,但总而言之是一个地方一种志。因为是记载一个地方的,所以地方志简称就叫‘方志’。‘方’是对全国而言的,‘方’是总的对立体。凡是以全国为记载对象的,那就不能叫它地方志。清朝人编的《四库全书》,大家都知道,在地理类里头就有一部分叫总志的书,一部分叫方志之书,那就分得很清楚。凡是记载全国的,就在总志里头;记载一个地方的,就在方志里头。把各个省的通志、府、州、县志叫做方志,这是很正确的,也是很科学的。可是这几年,我看到不少地方出版的地方志通讯一类刊物上所载的文章,往往把总志与方志混为一谈,这是很不应该的,我认为搞地方志工作的,有必要将这两个概念分清楚。”(《中国地方志通讯》1984年第5期,《地方志与总志及历代地方行政区划》)18年过去了,今天在谈论新志续修时,还是总志、方志不分的来发表议论,恐怕未必妥当吧。
那么究竟如何续修呢?我觉得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王忍之同志讲话的精神,认真衡量一下,已经修好的志书,是否还有遗漏内容需要补充,已写的内容是否有错误需要更正,如果都有,那就既作补充,又作更正,再作续写。如果已经相当完善,自然就可以直接编修了。上文中笔者已经讲了,王忍之同志对新志续修所以要提出补、正、续三者不能偏废的要求,完全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讲话中不是已经指出:“已经出版的志书,质量很不整齐,一些志书存在的缺点和问题还比较突出,史实不准,取舍不当,语言不精,校对粗疏,甚至对某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记述不够客观等等。”作为一次大规模的修志,出现了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应当说是属于正常的现象,因为修志人员的素质,特别是文化水平参差不齐,自始至终都是如此,这是总的情况。仔细分析,可归纳为如下三个原因:
第一,初次修志,没有经验。尽管全国各地开始时办过许多培训班、讲习班,但是传授的知识毕竟有限。况且参加培训班讲课的人水平也高低不一。虽然在启蒙方面起过不少作用,总不可能真正彻底解决问题。因而在初期阶段,对于一部方志究竟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各地理解也不可能很一致,所以完成较早的方志,缺这样少那样的情况也就在所难免。1992年4月间,我应浙江方志馆馆长周金奎同志的邀请,前去参观浙江方志馆,并在此作了一次调查。当时该馆收有全国新修市县志共229部,在翻阅这些新志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少问题,如艺文志普遍没有编修,民国时期内容记载很少,有许多志书将民国时期的议会、政府、国民党、三青团、日伪政权、日军侵华罪行等都记载到附录中,还有一书多序等。于是便下决心对这229部方志作全面查阅,并请该馆李祝华同志协助我共同查阅。因为这个数字已经接近于当时全国己出的新县志500种以上的二分之一。查阅的结果是,还保留艺文志这一内容的仅74部,占32%,有的称著作目录也计算在内,而独立成篇真正称艺文的几乎没有,大多为一节或一目,能在文化篇中设置一章已经很不错了,有的还是放在最后的附录之中。还要指出的是,有的即使是有,也是记载得不伦不类。就以安徽的《萧县志》为例,我在1991年为《<萧县志>评论集》所写的《序》中已经指出:“《文化科技》编,设《创作》一节,只写了两百字的文艺创作,又列了三个文艺刊物,下面一个附表则是‘主要著述’。就这点内容,起码有三点不妥:第一,标题与内容不一,标题不能概括下述内容。文艺书籍可算著作,但许多学术著作称创作就欠妥当。因此,节的标题应改。第二,《萧籍人主要著述简表》不应作附表,应当去掉‘附’字。第三,这个简表未说明时限,而所列全是当代人著作,应当注明,否则人家要问,难道萧县古代连一部重要著作也未产生过?这一点新《萧山县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处理得比较合理,在《文化篇》中列有《主要书目》,将古今重要书籍备列其中。”这里还要强调一句的是,新编《萧山县志》是全国方志评奖中得奖的志书,也没有单独的艺文志,仅在《文化篇》设立一章。可见这届修志的前期,艺文志确实不被重视。当然,修志工作进入中期以后,提出新志编修要提高文化品位、学术品位以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既然要提高文化品位,因而各地在修志中又都非常注意自己县市历代文化的积淀的发掘,艺文志这一内容又都变成必不可少的了。
这次查阅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即对民国时期的内容记载实在太少了,有的几乎就是空白。如对公、检、法和民政等方面的内容,大多就是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开始记起。这就是说民国时期是个空白,这显然是没有达到这届修志的要求。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曾明确规定,新编方志内容要“着重记述现代历史和当前现状”。对这样的规定自然应当是贯彻执行问题,而不存在理解问题。因为“现代历史和当前现状’是并提的,都是要“着重记述”的。现代历史的范围是什么呢?学术界早有定论,那就是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1919—1949),这正是民国时期这段历史。试问那么多内容都没有记载,能够说完成了修志任务吗?有些部分内容虽然记了一些,却也非常简单,甚至是空洞的,抽象的,毫无具体实质的。而在政治部类,有的则将国民党、三青团、民国时期的县政府和参议会、汪伪县政府、日本侵略军暴行等等,一律列入附录之中。在这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实不少。因此根据这些材料我便写了《对当前方志学界若干问题的看法》一文,发表在《中国地方志》1994年第1期。并在文中特地列了《对子孙后代负责,写好民国时期内容》一个标题,指出“关于民国时期的内容却少得可怜,这应当说是本届修志的一大失误,因为它直接影响志书的质量”。根据这次查阅的情况来看,我觉得早期完成的那些志书,有很大一部分都需要再作补充,否则就很难说是已经完成了这届修志任务。就以河南省新修《林县志》而言。因为有红旗渠的记载,所以我在拟定撰写《新修方志特色过眼录》之初,就将其列入第一篇之中,标题已经定下:《红旗渠水流万代》,当正式撰写之前再对该志翻阅一次,发现有许多应当记载的内容没有记载,已经记载的有的内容也很单薄。这样的志书自然就不适合向大家介绍了。类似这样的志书,在续修时明显就应当作很好的补充。又如新修《平阳县志》出版后发现错误很多,《中国地方志》在前几年就己发表了列举该志错误的文章,其中有一则很典型的示例,即当代棋王《谢侠逊传》,竟有20多处错误,一个传总共有多少字,不说大家也会知道,不重新改写行吗?也还有一些方志记载的内容让人查不到出处,最后连主编也不知道材料来自何处,这样的内容难道还能让其流传下去吗?诸如此类,就不再列举。
(待续)
(本文原载《中国地方志》200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