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 ——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冀祥德

全面推进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冀祥德


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史志学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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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中旬的太原,骄阳似火,烈日炎炎。悬瓮山下,晋祠宾馆,绿树成荫,百花盛开。15日第一次全国年鉴工作会议,16日中国地方志学会年鉴研究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也在这里召开。会议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承办。我们知道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冀祥德很忙,所以只能在紧张的会议期间,对他进行简短的采访。

冀祥德,山东青州市人。著名法学家,著名法学教育家,著名律师。法学博士、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他有丰富的工作履历,当过警察,任过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常务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等职。他还有骄人的学业成绩,刷新并保持北京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攻读时间最短、学术成果最多、学术荣誉最高的纪录。曾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称号和全国优秀教学管理奖等荣称号。承担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要学术著作有《劳教制度废除后之国家制裁体系重构》《控辩平等论》《建立中国控辩协商制度研究》《建立中国刑事辩护准入制度理论与实证研究》《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比较研究》《司法制度新论》《婚内强奸问题研究》《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中国法学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等,主编、合著、参编著作、教材4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学、实证法学、法律教育学,近年来对方志学有深入研究。曾获第一届全国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教育部等单位一二三等奖若干。

冀祥德还兼任中国地方志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地方志学会信息化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等学会、协会常务理事,复旦大学、广西大学、烟台大学等院校兼职研究员、教授,北京、山东、河北等省政法机关专家顾问。 

问:您是一个法学家,到地方志系统不到3年时间,方志出版社提前一年多实现您提出的“一年一小步,三年一大步”发展目标,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凝心聚力,实现了风清气正,加强了顶层设计,制定了《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全国地方志工作者群情振奋,信心倍增,围绕实现“两全目标”、实施“十大工程”倾心倾力,团结拼搏,奋发有为,正能量满满。请问您这3年有何体会?

答:可以说,我这3年很辛苦,但收获也很大。我学习、实践、研究法学30多年,对地方志是陌生的。2013年8月,党组织派我到地方志,任命我为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可谓是受命于危难。2014年9月,又任命我担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给了我一个新的学习与锻炼平台。我到地方志不久,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以下简称中指组)换届,第五届中指组王伟光组长、李培林常务副组长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一边调研发现与分析问题,一边统筹规划,着力顶层设计,先后深入到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研究,推动《规划纲要》由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等,为全国地方志工作者鼓足了干劲,提升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带来了地方志发展的春天。如果说我也有点贡献的话,就是对中指组领导指示的理解力与执行力比较强。

这3年的确很辛苦,比我做律师以及负责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教育时还要辛苦,周末从来没有休息过,更谈不上休年假。但是,我收获也很大:3年审读了1000多部志书年鉴,大大拓宽了知识面,丰富了知识结构;结识了一批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同仁,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这些都是我终生难忘的宝贵财富。

问:这次在太原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年鉴工作会议,参加者都很兴奋,特别是您提出的“全面推进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大家深受鼓舞,找到了自豪感,增强了荣誉感,全面推进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全国地方志工作者努力的方向。您是如何思考这个问题的?

答:我曾经在《法制日报》写过一篇文章,谈《律师的五重境界》,讲到“工作”与“事业”的区别。工作是人的一个谋生手段,具有孤立性、被动性和临时性的特点。事业则不同,《易经》有云,“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相对于工作而言,事业是一个最高层次的追求,具有整体性、主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事业是由一个有着共同志趣的群体确定的人生目标和理想,是一个人愿意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追求,无论待遇高低、环境好坏,无论荣辱、顺逆,都将义无反顾,坚持不懈。

“一本书主义”就是把地方志定位为一项工作,认为地方志就是编写一本志书,至多再编写一本年鉴,所以,有的市县在第一轮修志结束后就把地方志机构撤销了。地方志是存史、资政、育人的事业,地方志工作者是“直笔著信史,彰善引风气”的史官,承载着“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重大历史与现实使命。虽然,地方志从“一本书主义”的一项工作到“十业并举”的一项事业的转型,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全国很多地方的党委政府领导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民众,并没有把地方志看作一项事业,甚至有的地方志工作者也没有把地方志当作一项事业,所以,全面推进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意义重大而深远。《规划纲要》之所以将名称确定为《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就有此含义。

问:在第一次全国年鉴工作会议上,大家印象尤其深刻的是您对会议主旨“举旗、誓师、团结、奋进”八个字的概括,大家普遍认为您站得高,看得远,对全国年鉴情况把握准确,决策正确,敢于担当,抓住了年鉴发展的“牛鼻子”。不知您是否也听到了这种反映?

答:李培林常务副组长在讲话中明确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对全国年鉴活动开展指导不力、顶层设计不够,《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划纲要》明确规定中指办对全国年鉴活动的监督、指导与管理职责,这是中指办的法定职责,必须履行好。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会议名称确定为“第一次全国年鉴工作会议”,以及李培林常务副组长所作报告名称为“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深入贯彻《规划纲要》,努力实现年鉴事业发展新跨越”的原因。

对会议主旨“举旗、誓师、团结、奋进”八个字的概括是我个人的感受,如果得到大家的认可,我自然也很高兴,说明这次会议确实起到了作用。关于今后的年鉴工作,还是要以李培林常务副组长的讲话作为指针和方向。李培林常务副组长的讲话不仅全面总结了年鉴工作的经验、成绩,指出了不足,而且对按照《规划纲要》如何发展年鉴事业提出了要求,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需要全国年鉴工作者凝心聚力、脚踏实地落实。

我说的“举旗”,就是要高举年鉴的旗帜,要统一在中指组的一杆大旗下,也就是要以这次会议精神,以李培林常务副组长讲话内容为旗帜,实现年鉴事业的新跨越。我说的“誓师”,是指这次会议是一次动员,既是战略上的动员,又是战役的动员,我们年鉴研究会和各级年鉴机构是有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的,完全可以为年鉴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全面的智力支持和行动资源。经过这次动员,队伍誓师再出发,事业就一定会成功。我说的“团结”,就是希望从中指办到各级年鉴工作机构,从研究会各位理事到全体会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九牛拉车,个个出力”。我说的“奋进”,就是要明确目标,往前走,一步一足印,全面落实中央领导对地方志的多次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一届中指组的要求,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问:李培林常务副组长在年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年鉴机构如何完成《规划纲要》规定任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要求主要有三点: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在全社会培育浓厚的年鉴意识,使年鉴编纂成为一个时代的文化自觉。二是大力推动依法治鉴,狠抓“一纳入、八到位”落实,督促如期完成年鉴工作任务,尤其是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的任务。三是始终坚持创新理念,以创新思维来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创新工作模式、管理方式、工作手段。这三点体现了中指组在年鉴事业上的时代认识、使命担当、创新要求。真要做到并不是很容易的,就以第一点来说,“年鉴意识与文化自觉”,这是从来没有过的认识高度,也是极具战略眼光的部署。

问:我们注意到,您先后在暨南大学和广东、山东、湖南等省的讲座中多次论述依法治志,这次年鉴会议上又提出依法治鉴。在发展年鉴事业上,依法治鉴是很重要的一环吗?

答:依法治志是我提出并主张写进《规划纲要》的。依法治志就是要实现地方志从传统单一的依法修志到依法识志、依法修志、依法用志、依法管志、依法存志和依法传志等的转型发展。依法治志是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的法治保障,是依法修志发展的基本目标。实现依法治志,就是要实现从单一修志到立体治志的转变;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组织修志到依法修志的转变;实现地方志工作从封闭化到社会化的转变;实现地方志工作从行政化到专业化的转变,从而实现地方志工作的全面化、规范化、社会化和专业化。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以及地方志工作者只有充分理解依法治志的价值和意义,才能提高认识、开阔视野,全面推动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并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中指组正在制定《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下一个时期年鉴事业的发展进行总体谋划。其中一个思想就是要依法治鉴。依法治鉴是从依法治志来的。国务院十年前就颁布的《条例》是地方志的法规依据,《条例》明确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方综合年鉴的领导主体、工作经费、编纂机构、编纂质量、编纂人员、出版程序、开发利用,以及社会各界应担负的职责,都做了明确规定,为年鉴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我们讲依法治鉴,这个法,既包括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根本法、基本法,也包括《条例》和《规划纲要》这样的特别法。第一,依法治鉴要求,《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年鉴全覆盖,这是国办对地方各级政府关于年鉴工作硬任务、硬指标,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法定职责必须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用法治方式来谋划年鉴工作,要心中有底气,手上有依据,争取政府主管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使他们明白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应当担负的年鉴工作之责任,要争取得到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和政府督查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督察,解决年鉴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督促完成年鉴工作任务,尤其是三级年鉴全覆盖的任务。第二,依法治鉴的基础是“一纳入,八到位”。地方志机构一方面要向地方主管领导宣传“一纳入,八到位”,主动争取支持,一方面在内部也要落实对年鉴工作的“一纳入,八到位”,认识到综合性年鉴是地方志事业的一个增长点与支撑点,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第三,依法治鉴还包括依法开展对年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转变思想观念,尤其是当前科技手段日新月异,新媒体新传播手段日益发达的形势下,加强年鉴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新的用鉴途径,拓宽用鉴新领域。这是一个新课题,也是极具潜能的新领域,这方面如何做,亟待年鉴工作者去探索,我们希望在“十三五”期间能涌现一些新典型、新经验。第四,依法治鉴要求依法管鉴,就是要依法进行年鉴的审查验收、编辑出版、保存管理、督导检查。“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是《规划纲要》对年鉴规范化的要求,各地要依法确定工作程序,做到权力制约,职责到位,程序有效,监督有序,要抓好落实,决不能拖延。

问:为了落实《规划纲要》,中指办启动中国年鉴精品工程,您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吗?

答: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指组的要求,中指办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开拓新的工作领域,于2015年上半年实施全国地方志“十大工程”。“十大工程”中有一项就是中国年鉴精品工程。

实施中国年鉴精品工程的目的在于提升年鉴质量,筑牢全国年鉴事业健康发展的根基,对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带动全国依法治鉴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一次探索性、创新性工程,没有先例遵循,原则上是积极而稳妥推进。所以首批确定了十家单位为试点,作为试验田,在取得创新成果和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十家试点的确定是很慎重的,先由各省推荐,又组织专家评审,并考虑到不同的区域和类型,反复研究才定下来的。所选十家应该说都有一定的年鉴编纂基础,地方也相对比较重视。但由于地域等原因,条件有差异,但年鉴队伍都是较好的。这十家中覆盖了不同类型,有山西、山东、广东,南京市、拉萨市,浙江温州市,河南驻马店市,北京市海淀区,吉林延吉市,四川威远县。这次年鉴工作会议期间就这十家确定为试点之后的工作进行了了解,总体情况还是不错的。中指办希望他们能做出成绩,也能创新经验。

顺便需要提到的是今年六月,中指组开展了全国年鉴优秀成果的评审,共评出特等奖35部,一等奖93部,二等奖125部,三等奖153部,已在太原会议上作了表彰。这次评审也是强化精品意识,打造精品年鉴的措施,与实施年鉴精品工程是一致的。

问:您前面提到加强年鉴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新课题,这方面中指办有什么工作思路和举措吗?

答:对于当前迅速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带来的变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互联网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进行顶层设计。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加快推动“互联网+地方志”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中指组也对地方志的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大背景下,中指办结合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工作实际,启动了“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建设工程”,这是从国家层面对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进行的顶层设计,对扩大方志影响有重要作用。

就年鉴事业来说,中指办设想把年鉴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建设工程,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推动年鉴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年鉴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实现国家、省、市、县年鉴资源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整理、挖掘、分析年鉴中的相关内容,向社会各界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一旦达到这一步,社会各界读者就可通过订阅、智能搜索等功能,获取所需的年鉴资料,年鉴的影响力与社会作用将极大地增强。

年鉴的信息化建设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以创新思维谋思路,以社会思维促发展,以用户思维强服务,以协作思维聚力量,以快速思维提效率。希望全国年鉴工作者都行动起来,力争在年鉴资源开发利用的手段上取得新发展、新突破。

问:为推动全国年鉴事业迈上新台阶,您对方志理论的研究和发展,有哪些

答:前面提到的是制度上的保障,方志事业的发展还要依赖本身学科的建设。总结地方志历史与现实的经验,大兴方志理论研究之风,加强学科建设,可以更好地指导方志事业发展。我在2015年上海新方志论坛上,曾经提出方志学一级学科建设设想。2016年,我又提出设立地方志系统研究课题,打造研讨平台,壮大方志研究力量,广泛吸引、联络各方面人才,形成方志理论研究的合力,扩大方志理论研究的影响,丰富方志理论研究的成果,提升方志理论研究的水平,夯实方志学科建设的基础,尽快建立成熟的方志学学科体系。同时,组织各方面研究力量,集中开展方志学重大课题研究,解决方志实践中重点、难点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加强与方志相关学科的交流合作,探索方志研究的新天地,开辟方志研究的新领域。

(来源:史志学刊)

责任编辑: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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