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课堂:地方志的体裁

【地方志的体裁】指地方志的著述形式。方志体裁,方志界多认为其源于司马迁《史记》的八书和班固《汉书》的十志,发展总趋向和中国正史基本一致。新方志的体裁,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图表采用现代技术编制。新方志融旧志精华于一炉,集历代修志之大成。既灵活吸纳了序、例、图、照、述、记、志、传、表、考、录、引等多种体裁形式,又通过周密的组合,在体裁运用上实现了综析有度,经纬分明,首尾相顾,多姿多彩的有序排列与合理交织,不仅使志书的体例形态比旧志更加完美,而且使中国方志彻底摆脱了两千多年来从地从史的栅栏,进而确立了作为国情书、地情书的学科定位。地方志之所以能够区别于其他著述,就是因为它有着独特的表现形式。实际上,除述、记、志、录外,新方志的人物传记和图表已不是独立的体裁形式。图、表在绝大多数新志中,只是穿插于志文中的辅助性体裁形式;传记则是人物志中的主要体裁形式,而人物志也是专题性分志之一。也就是说,人物传记和图、表已成为其他体裁的附属物。

【述】一般指概述,由古代志书中分志前面的“志序”(如宋景定《建康志》)、“序例”(章学诚创立)等发展而来,最早见于民国时期黄炎培《川沙县志》。黄志共24卷、首1卷,每卷卷首为“概述”,其内容一是说明本卷概要,二是阐明义例。读完24篇概述,就能了解全书的基本内容。编纂新方志,述体成为重要的独立体裁之一。志书之首一般都设有总述或概述,犹如一地历史和现状的鸟瞰图,是对一地全面情况的概括介绍,内容包括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各分志所记载的各个方面。各分志之前又设概述或无题小序,如一行一业历史和现状的鸟瞰图,用精练的语言勾画出事物发展的基本轮廓。如第二轮《河南省志》为加强全志整体性,明确规定:全志设总述,篇下设综述,章下设概述,节下设简述,着力强化各事物之间的有机联系。

【记】即大事记,方志体裁之一。它按时间顺序记载本地的大事、首事、要事,为全书之经。大事记有利于克服各分志横排带来的结构松散的弱点,使志书的整体结构更加谨严。新方志的大事记一般采用编年体结合纪事本末体,通常放于全志总述或概述之后,也有少数志书将其置于全志后记之前。

【志】即各专业分志,方志的基本体裁之一。它用纪事本末体分门别类地记载一地的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是全志的主体部分。

【传】即人物传,方志体裁之一。它专记对当地社会历史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人物,分为大传、小传、合传、类传、附传等。方志自宋、元成型后,大体上采用人物传、人物表、人名录等形式记载人物。新方志除人物传、表、录之外,还有人物传略、人物简介、人物考等。

【图】方志体裁之一。分地图、示意图、航拍图、绘画、照片等。全志有总图,分志有专图,文中有插图。如地理志应有疆域政区图、山川图、交通图、气候图、土壤图、物产图、矿产图、水文图、降水图和各种照片等。文物志应有关于名胜古迹和各种文物的照片、画图、拓片等。由于图的直观特征,含义形象,信息丰富,新方志更注重采用图,以求美化版面、调整布局、相互印证、化繁为简的图文并茂功效,增强志书的可读性,使读者观大势于有形,览全景而无余。

【表】方志体裁之一。旧志中主要有人物表、职官表、纪年表等。在新方志中,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许多内容都可用表格列出,其中统计表数量居多。它具有综合、对比的作用,复杂纷纭的事物用表列出便一目了然,比文字记述更清楚、深刻,又节省篇幅。表不单独立卷,而是插入有关章节中。图、表的利用也要适度,过多则有损志书整体价值。

【录】即附录,方志体裁之一。它主要收录有保存价值又不宜置于其他各部分中的内容,多为重要文献,有的也将考录、本志编纂始末等内容收入其中。新方志多将其作为独立体裁之一,同时各分志也可视情况附录一些重要内容。

【考】方志体裁之一。原意有查核、研求、研考之义。古代官修、私撰史志书亦有称考者,如清乾隆时官修的《日下旧闻考》、清王先谦撰《日本源流考》等。

【特载】特载主要源于报刊和年鉴。年鉴特载收录了当地党政领导人讲话、政府工作报告、调查报告、综合性文章以及一些跨类或无类可归的材料等。志书的特载,是对报刊、年鉴特载的借鉴。在已出版的首轮新编志书中,个别志书设置了“特载”,如河南省《新乡市志》“特载”登载领导讲话、政府工作报告、典型单位纪实等5个方面的内容。在已出版的第二轮志书中,河南省《新野县志》、安徽省《濉溪县志续编》等设有“特载”。特载一般置于志首,也有的放在志末,如《哈尔滨市南岗区志(1991~2000)》就在附录之前设“特载”卷。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

责任编辑:小志
文章标签: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