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编修知识讲座:第一讲 地方志
方志的起源,历来众说纷纭。有主张源于《禹贡》或《山海经》;也有主张源于《周官》;据《隋书·经籍志》杂传类小序说:“后汉光武,始诏南阳,撰作《风俗》,故沛、三辅有亟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郡国之书,由是而作。” 光武帝刘秀,为了宣扬自己的家乡,诏撰了《南阳风俗传》,这么一来,各地纷纷仿效。其中的“郡国之书,由是而作”一句就明确地指出,地方性的郡县著作,从这个时期便开始了。
方志的形成从形态特征上看可分为三个阶段:地记阶段、图经阶段、方志阶段。
地记阶段 (1~6世纪,相当于东汉至南北朝):汉朝继承秦朝的政治体制,在全国推行郡县制,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特别是东汉时期,地方经济发展迅速,豪强地主势力不断壮大,为地方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的施行,又促成了人们郡望观念的产生。门第的高低,与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政治权利,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那些既得利益者就需要宣传自己郡望的优越性,来巩固门第制度,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人杰地灵”的思想观念也就在这时期产生了,经过唐朝王勃的概括,便根深蒂固的根植在中国人的思想深处。这样,那些单单夸耀本地人物出众的人物传记之类的书已经不能满足标举郡望、显示自己门第高贵的需要了,他们还需要宣传产生这些杰出人物的地理条件的优越性。由人物传记和地方性地理著作汇合而成的地记,就应运而生了。这时期的“地记”,包括郡书、地理书、都邑簿和人物传等。例如,东汉建武二十八年袁康、吴平等编写《越绝书》,原有25卷,今存15卷。述吴越二国史地,上起吴太伯,下迄东汉光武帝,横列人物、地理、都邑、建置、冢墓等门类,内容统合古今,兼述史地,与后世方志述事有相同之处。但其篇目划分甚杂,除详述《吴内传》、《外传记范伯》、《外传计倪》、《外传春申君》等人物事迹,还列有《外传记吴王占梦》、《外传记宝剑》、《内经九术》、《外传记军气》等,与后世定型方志,尚有距离,但已具地方志的雏型。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志书,也就是“方志的鼻祖”。因为有夸耀的目的和成分在内,所以唐代刘知几在《史通》中说:“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人自以为乐土,家自以为名都,竞美所居,谈过其实。”这种言过其实的自夸自耀是我们修编方志的人所要注意的,这是糟粕,要自觉抛弃。
图经阶段 (6~12世纪,相当于隋、唐至北宋):隋唐时代,在大一统的形势下,随着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许多制度都产生了相应的变化。为了革除九品中正制度人事大权操纵在地方世家大族手中的弊端,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科举选士制度,取消门第高低的限制。再加上隋文帝禁止私人编纂史书,地记存在的政治基础就被抽调了。
这时期,志书的主要形式是图经或图记。图经之名,始于东汉。当时但望编写的《巴郡图经》,分“图”和“经”两个部分。“图”指的是一个行政区的疆域图。“经”是对图的说明文字,兼及境界、道里、户口、职官等。图经在南北朝已大量出现。隋朝曾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编修图经。这也是中国大规模官修志书的开始。唐朝,图经、图志、图记、险要图、地记、州记、事迹记、郡图志、职官志、异物志、记、土俗传、风俗等,遍及全国。遗憾的是,唐代图经大都散失难考,极其可贵的是本世纪初在敦煌藏经洞中发现的唐《沙州图经》和《西州图经》残卷,为研究图经的内容和形式,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现存最早的图经《沙州图经》残本,有二件,其一首尾缺佚,存卷长不逾三丈,始于水渠,终于歌谣,前后无题目。另一件题“沙州都督府图经卷第三”,始祥瑞,终歌谣,存七十九行,比前一件稍短。有罗振玉《敦煌鸣沙石室佚书》影印本,其记述内容包括河渠、堤堰、盐池、古城、亭驿、祠庙、学校、歌谣等。文字简约,似图说之体。《西州图经》残卷一件,首尾均缺,存数十行,无标题。罗氏《敦煌鸣沙石室遗书》收有此书影印本,残卷记述当地道路、寺院、古塔。北宋,沿袭唐朝每三年一造图经的制度。宋徽宗元年(1107)朝廷置九域图志局,开创了国家设局修志的先例。
方志阶段 (12~20世纪,相当于南宋至今):南宋修志,从地区看,相当普遍,不仅名都重邑皆有图志,就是“僻陋之邦,偏小之邑,亦必有记录焉”(黄岩孙《仙溪志跋》)。现存最早一部乡镇志《澉(gan)水志》即是南宋绍定三年(1230)纂成的。从时间上看,续修制度也固定下来,苏、杭、明、台、镇江、江阴等地方志皆一修再修,如临安三志,以及乾道、宝庆、开庆年间编纂的三部《四明志》。从编修方式看,也从纯粹官修(诏地方造送图经),转变为由地方官主持,请名人学士编纂,所修志书体例也非朝廷所定,而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南宋方志的最大特点,在于内容体例的更加完善。隋唐北宋图经多只记录一域水道、堰堤、盐池、驿道、古城、学校、寺观、冢墓、古迹、歌谣等,类似于地理书。而南宋方志如《长安志》,备载一地的建置、山川、户口、赋税、人物、诗词,史地文并重。近人张国淦(gan)指出:“方志之书,至赵宋而体例始备。举凡舆(yu)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技、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中国古方志考》序)方志研究者普遍认为,南宋是我国方志定型时期。
南宋所修方志传于今者有二十七种。其中,江苏省有《吴郡志》、《景定建康志》、《嘉定镇江志》、《咸淳临安志》、《云间志》、《玉峰志》、《玉峰续志》7种。
从体例看,可分为平列门目、纲目体和史志体三种类型。平列门目是在旧图经基础上加以扩充,形成多门类形式。最著名的是《吴郡志》,是书成于绍熙三年(1192),范成大撰。共分三十九门。纲目体是对平列门目的改造,在大类下设目,以纲统目,类例较为清晰。如《咸淳临安志》分类19,共辖52目,另有7图。史志体志书对后世影响甚大,明清相当部分方志就是采用纪传体形式编纂的。
南宋方志不仅在编纂形式上各具特色,其内容裁措和文字叙述亦都得体,一般说来,“文约事备,文直事核”,是当时不少志书的共同特点。
明代修志更趋发展,大多取材严谨,体例完备,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无论是修志数量、质量,还是方志理论探索,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明永乐十年(1413),颁布了《修志凡例》十六则,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由朝廷颁布的修志凡例。修有《寰宇通志》、《大明一统志》及明嘉靖年间,陈讲等修《潼川志》等。
清朝是古代修志大盛时期,各省、府、州、厅、县都设立志馆或志局。方志的编修一度达到时代的最高峰,共有省、府、县志书4889种,修志制度也较完备。有如下特点:定期修志、编修普及、品种齐全、私撰转盛、宏编巨制多、体例完备而多样、名家辈出、佳志众多等。仅绵阳境内就有清乾隆元年(1736)直隶绵州知州屠用谦主持编纂《直隶绵州志》,共19卷,约14万字。嘉庆、同治年间又编纂有《直隶绵州志》。还修有康熙、道光《龙安府志》,乾隆、光绪《潼川府志》以及《梓潼县志》、《安县志》、《石泉县志》、《古盐志略》、《盐亭县志》、《三台县志》等。
民国方志编修传统并未因政局动荡而中断。民国方志吸取西方近现代科学方法,方志的体例、内容、文字、修志宗旨,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革和创新。修有《奉天通志》、《冀县志》、《首都志》等。民国时,绵阳境内修有《安县志》、《北川县志》、《三台县志》、《绵阳县志》、《江油县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方志事业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方志编纂更加普及,修志指导思想得到了更新,方志体例与纂修方法更加科学,志书内容愈趋全面。各地方志编修如雨后春笋,单一县一市就有数十本。
中国地方志历朝历代不断纂修,方志种类、数量也随时代发展、政区变更而愈加繁多,方志内容越来越丰富、翔实,方志体例愈趋完备,且还在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