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编修知识讲座:第十七讲 人物志的编写
一、地位和作用
人物志是地方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宋代始,方志必列人物。到了清代,人物在志书中所占比例,多则一半以上。在方志界,历来有“地以人贵,人以地传”、“人物为一郡之柱础,乡邦之光耀”之说。社会主义新方志,基本都设有人物志或人物篇。在如何写好人物志的理论研究上,也是议论得最多的热门话题。地方志既然是一地自然和社会的古今总汇,就不能见事不见人,因为历史是人创造的,“人杰”方能“地灵”。一部地方志,设立人物志,辅之以事系人,就能人、事结合,给人以立体感。同时,人物是最活跃的因素,生动的人物资料也是最富有感染力量的教材。生动的人物资料,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和共产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其资治、存史价值不可低估。
二、体裁
新志书人物志的体裁多采用传记、传略、简介、表和录等5种形式。传记,较为详细地记述人物的一生;传略,是比较简单的传记,一般只记人物的主要事迹,不详细记述人物的一生;人物简介,近似传略,文字又比传略还要简要;人物表,是用表格的形式收录入志人物;录,人物名录。人物表跟人物录其实没有什么区别,都是简单地记录人志人物的姓名、性别、籍贯、生卒年月等。
三、体裁的运用
人物志体裁虽然有5种形式,而具体在某部人物志中不必5种形式俱全,应视需要视实情灵活运用。按照地方志一贯要求,应该全面完整系统,人物志亦应收录各阶层各行各业的优秀人物,以反映一地古今人物之精英。据此,人物志应该尽量多收一些应该入志的地方人物。人物应该尽量多收,字数又不能够无限膨胀,人物传就要特别注意精练,长达5000字的那种人物传应该少之又少。人物简介也就是150字左右,不要写得太长。至于名录之类,贵在实事求是简单明了。总之,人物志体裁5种形式,应是一个整体。人物传,是人物志的主体,要写得丰满实在,不在字数多少,贵在反映人物的业绩和精神。人物表要与人物传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人物志体裁的多种形式,要形成一个整体,从各个角度、各个侧面、以各种文章样式,虽然繁简不同而又能真正全面系统地记载一地的古今优秀人物。
四、入志标准
人物志的收录标准,主要决定于该人物在社会上的作用影响,对地方乃至国家的贡献。
(一)、要注意人物的实绩
或从社会效益着眼,或从经济效益着眼,选择那些对地方乃至全国有重大贡献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入志。职务,在一定程度上当然也反映出人物的社会作用,应予以考虑。对于那些担任过一定职务,而又对社会作出过重大贡献的领导人,应予立传记述,而对一些无所作为的庸碌之辈,职务再高也不能载入人物传。但从存史角度考虑,可用人物表的形式录载职官。即使如此,对入表职官的级别也应有一个统一标准。
(二)、要注重人物的群众性
历代旧志,由于历史的局限,对下层劳动人民记载较少。我们社会主义新方志要大力赞誉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对于那些在社会历史的进程中作出过显著成绩的人,不论是“官”是民,不分职位高低,都应让其入志,甚至为其立传。我们在重视记载那些知名度很高的大人物的同时,一定不要忽略那些奋斗在各行各业的小人物。还有,我们在重视记载那些在全国有影响的重要人物的同时,也一定不要忽略了一些卓有贡献的地方人物。全国性人物,记载他们事迹之处颇多,而地方性人物,如果地方志不予反映,很可能就会造成缺载的遗憾。
(三)、要注重人物的典型性
对地方作出贡献的人物是很多的。在选择入志时,要考虑其典型性。如选择教师、医生入志,要看他们是否为社会所公认;有创造发明的能工巧匠要看他们创造发明的价值和意义。还有先进模范人物,有本单位的、本系统的,市级县级的、部省级的,也有国家级的,要定下适当的级别。级别定得过高,收录人物就少;定得过低,又会收得太多。其标准要根据当地修志实际情况而定,不能划一。
(四)、要坚持以正面人物为主
人物志不应排斥反面人物,可以适当选择一些有影响的反面人物,予以适当记载,但要注意把他们钉在耻辱柱上。不过,人物志还是应当坚持以正面人物为主。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地反映历史的主要面貌,突出历史的主流。
(五)、要以本籍人物为主,必须时兼收外籍人物
旧志立传人物多收本籍,外籍人物只是在“名宦”、“流寓”等类目下略作简介——这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史学领域的反映。在交通发达、人口流动频繁的现代社会,已经不适应了。因此,新方志在修志之初,中国地方志协会就提出人物立传,以本籍为主,兼顾主要活动在本地的客籍人物,即兼顾那些对本地区有卓越贡献的、为人民深感不忘的客籍人物。
确定人物入志标准,是一项政策性极强而又十分敏感的问题,须慎重处理,不能以修志者个人的爱憎好恶而为。要事先提出一个方案,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后还要报请有关领导部门审核批准。
五、内容
(一)、人物志的内容
人物志的内容,即人物志的取材问题,这是人物志质量的关键所在。
首先,应如何理解记载人物的“一生”,是撰写人物一生行状,还是截取人物一生中可以入志的片断?应该认识到,确定入志人物,并不意味着该人物的一生的所有事迹、所有业绩都要入志,也并不能理解为该人物一生的所有主要事迹、所有主要业绩都可以入志。那是国史人物传的任务。志传必须遵循地方性的约束。人物传的地方性,固然可以理解为要写地方性的人物,还应理解为要写人物的地方性内容,即该人物对地方的贡献、业绩,推动或阻碍。该人物在该地方对某专业的建树。这才是地方志人物传的主要内容,是人物的地方性的片断,而不是全国性的抑或更大范围的“一生”。
其次,要不要“对所有人物均应一分为二”,比如“写正面人物以扬善为主,其重要的缺点和过失也要写出来;写反面人物应叙述其反动的事实,其有正确和可取之处也可如实记录”?要知道,地方志书中的人物志并不要求记载人物“一生”、“全貌”,人人都一分为二也就没有必要。
最后,人物志如何体现详今略古的原则?在人物志取材问题上,有两种偏颇:一是少收古代人物,多收近现代人物,将数千年历史长河中的人物群星,压缩得如同晨星寥寥,不能显示人文荟萃;二是古代人物由于资料丰富,写的丰满生动,对近现代人物下笔拘谨,取材顾虑较多,不能准确反映人物面貌。
对待古代人物入志的问题,有人提出4种处理意见:一是“精选”,严格掌握入志标准,当然“精选”并不就是“少选”;二是“补漏”,即要补写旧史遗漏人物;三是“改写”,即发现旧史志有误,发现新资料,定要纠正改写;四是“移入”,即按求实存真的精神,对旧志符合标准入新志者,可照原文译白移入新志。前3种办法,有参考价值,第四种办法不大可取。前人还有两种办法,可供借鉴:一是将史传已有人物列表,把本传收入“文征”;二是摘取大略入传,注明某史志有传。
综合上述,人物志取材应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人物的基础资料,以勾勒人物概貌;一是人物地方性的主要业绩,以展示人物功过。人物志取材还必须重视详今略古的原则,可适当设表和传略,压缩古代人物的篇幅,尽力创造条件,让近现代人物留下更多资料,以增强人物的存史意义。
(二)、人物表的内容
人物表的内容可繁可简可多可少,伸缩性较大。到底设哪些表格为宜,各地做法不一。有按人物贡献大小排列的,这种排列法,标准很难掌握;也有按正面人物、反面人物排列的。各种分类排列法,都有道理,各有各的利弊优劣。其中按人物生年排列,容易掌握,也可避免不少矛盾。
(三)、人物志的真实性问题
人物志资料,同志书其他部分一样要真实,不能虚构,也不能错讹。真实性,是志书的生命,亦是人物志的生命。志主的活动时间、地点,事件的经过、结果和影响,都必须有据可考,有稽可查,真切无疑。既要防止人为的提高、溢美,也要注意对人物资料本身的鉴别考订。志书资料工作,是极为严肃的工作,志书人物资料的考订,更要慎之又慎,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