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理论综述
作者:林衍经
中国地方志源远流长。地方志的产生和发展,使方志理论在修志实践的基础上,得以萌芽、发展和提高。
汉魏时期,地记纷出,为方志理论的产生创设了条件;东汉末年,荀悦对史书作用的概括阐说即“立典五志”的论述,为当时人们认识方志的作用提供了借鉴。东晋常璩在其《华阳国志序》里提出的“书契五善”即“达道义,章法戒,通古今,表功勋,而后旌贤能”之说,便是在这一背景下,借鉴、移用“立典五志”的史论,来概括方志的性质和作用的。这是最早见于文字表述的方志理论,也是方志理论的产生受史学理论影响的明证。
隋唐时期,由于国家统一、经济发展,朝廷号令修志,打开了官修志书的新局面,图记和图经、图志之类志书盛行,积累了丰富的修志经验。同时,汉魏以来的地记、郡书流传已久,所以方志理论的发展也卓然可观。其具体表现为:第一,对“方志”的概念,张铣提出了“谓四方物土所记载者”的明确见解,较汉代郑玄所说的“四方所识久远之事”更加确切。第二,颜师古、李吉甫、刘知几等人对汉魏以来志书巧伪失实的缺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表现了唐代志书评论的清新风貌。第三,提出了撰写方志“直文”“直笔”“以实录直书”为贵的主张。尤其是刘知几的史学理论著作《史通》中的“杂述”,对秦汉郡书、地理书、都邑簿的评述,广泛涉及对方志性质、功用的认识;《史通》对史书体裁、义法、文字、撰著等的主张和创见,对方志编纂也有理论指导的意义。第四,李吉甫、元稹、贾耽等人有关利用方志为军事活动服务的议论和主张,从对付外来侵略的角度看,实际上即是方志学中爱国思想传统的萌芽和发端。
两宋时期,屡纂全国性总志,官、私修的志书达四百余种,内容和体例都有巨大进步,方志体例大致定型。这些修志实践,为方志理论的发展开拓了新天地,许多志书的序跋里都有关于修志的主张和见解,关于修志问题的论议纷至沓来,出现了一股研究方志理论的浓厚风气。郑兴裔的《广陵志序》明确认定“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并在这个认识基础上,进一步阐说了方志的存史、资政、教化功用。王象之在《舆地纪胜序》里,还从文学艺术创作的角度,阐明地方志可使“骚人才士,于一寓目之顷,而山川俱若效奇于左右”,提供素材,启发灵感。关于如何编纂志书的问题,也突出地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一是要求方志记事要真实可靠,如赵抃《成都古今集记》序就提出,志书所载“一事一物”,都必须“酌考众书,厘正讹谬,然后落笔”,如果“事或至数说”而难定一说,则应“疑以传疑”,诸说并存。杨潜《云间志》序也主张“有据而书,有疑则缺,有讹则辨”。二是要求在修志中必须做好四件事,即周应合总结自己修志经验所说的“定凡例”“分事任”“广搜访”“详参订”(《景定建康志·修志本末》),实际上具体提出了主编在修志中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点,既是很有见地的经验之谈,也是独具精思的高见卓识。三是要求由各方面的学者参与修志,编纂出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志书。罗愿《新安志自序》便主张志书“必使涉于学者纂之”,反对“直抄取计簿以为书”,把志书简单地变成资料大汇抄。此外,李宗谔《祥符州县图经序》议论所及,从方志起源、原则、规范到记载范围和界限,也有一定深度。唐代方志理论中的爱国思想,在陆游嘉泰《会稽志》序里,也有继承和发展。宋代地方志大致定型并有诸多名志出现,与当时方志理论研究的发展密切相关。这一时期方志编纂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就,进一步充实了方志编纂学的内容,在中国方志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元朝统治不及百年,流传的地方志书数量不多,但其中有若干志书的体例和成就,都为后世所重,有关方志理论也显示了独到之处,例如扎马拉鼎“为书以明一统”的主张及其主持编纂《大元大一统志》,开明清两代编纂“一统志”的先河。许有壬为该志撰写的序文里,更直称编纂这部志书的目的是为了“垂之万世,知祖宗创业之艰难,播之臣庶,知生长一统之世”,能“各尽其职”,“各尽其力”,“上下相维,以持一统”。明清两代相继编纂“一统志”,也正是以此为主旨行事的。关于志书的编写,张铉在至正《金陵新志·修志本末》里提出了“无不当载”的主张;李好文在《长安志图序》里“图为志设”的见解,从理论上确定了“图”和“志”的关系,而把“泾渠之利”视为“泽被千秋”的事业,为志书中不可遗漏的内容,更是发前人所未发,较早从方志理论的角度提出了民生、实用的主张;杨敬德也在《赤城元统志序》里说明,志书的记载应坚持“直笔”,以求能够“传信”;黄溍的《东郡志序》,则强调了志书的资料价值和资政、教化功用;杨维祯在至正《昆山郡志序》里,从志书乃“郡史之信”的观点出发,提出了“操志笔者”必须“有太史氏之才”的主张,凡此种种,可以看出元代方志理论的珠玑之珍。
明代承元代修志余绪,修志事业兴盛。永乐十年(1412)、十六年(1418),先后颁布《修志凡例》(16则)、《纂修志书凡例》(21条),规定志书类目的名称和内容及如何编纂方志等事项,因而出现了“郡邑莫不有志”的盛况。这种皇帝倡导修志、颁布修志凡例的情势,既推动促进了各地修志,也对当时的方志理论研究产生很大影响,其具体表现便是普遍重视方志政治作用问题的探索和论述。言及方志性质,或以史相论,认为“有系于政而达之于政”,康海在正德《武功县志序》中就说,志书“与官乎斯郡者,可以备极其改革……察识其政治,使天下为士大夫者谈之足以兴,为郡邑者读之足以劝”,有资治、劝戒作用;也有的更直接视之为政书之类,林魁在《龙溪县志序》明言:“志者,言治之书也,夫纪成垂远为治计也。”雍澜《平和县志序》也说:“志也者,经治之书也。”李登在万历《上元县志后序》里,还把“经政”作为方志“三要”中的首要。由于强调方志的政治作用,所以编纂方志的目标,便是有助于统治的志书,直如毛凤韶《嘉靖浦江志略序》所说,评价志书的好坏,“非传信之可嘉,而有关劝惩之足嘉”。有明一代所编志书的序文中,围绕编纂能发挥政治功用的志书这一追求目标,对如何编纂好志书的问题,提出了许多见解和主张,今人曾归纳为四端:一是核实传信,据事直书;二是明确要求,酌定标准;三是择人修志,务求贤能;四是在选材、类目领属及缺疑、注脚等方面,应予重视。以上情况表明,明代方志理论研究,特点有三:突出中心,颇有众喙一词的气势;所论重在继承发挥,其失在于难见创新之迹;疏于体例章法探讨,受“钦定修志凡例”束缚较深。
清代是地方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方志理论研究与方志编纂相终始,大体可分为3个发展阶段:清代初年、乾嘉时代、鸦片战争以后。
清初,顾炎武通过《天下郡国利病书》和《肇域志》的编写,开辟了一条综合研究和利用地方志的道路。其《营平二州史事序》总结明清修志得失,提出了修志工作者要有一定学识、要网罗天下志书参考、要到现场调查研究勘对核实、要时间充裕、文字要通俗易懂等5点要求。江蕃在婺源《康熙己酉县志序》里也提出,编纂志书“必公无私,必慎无滥,必直无曲,必平无妄,必核无阙,必简无冗,必文无僿,必典无杜”的主张。刘光宿《婺源康熙县志序》则提出了修志必须及时,不可“委之于后”的见解。卫周祚引据《史通》中作史有才、学、识之长的理论,在康熙《曲沃县志序》里做出了修志应有“正、虚、公”三长的“志德”的独特论断。这一见地,明确地反映了传统史学理论中“史德”观念对方志理论的深刻影响和史志的亲缘关系。雍正时,方苞在《与一统志馆诸翰林书》中还提出了修志体例要统一、要由博返约提倡简明、要资料可靠并做好校勘工作等几项原则。李懋仁的雍正《六安州志序》所说的“志有五善”,则具体指明了方志对理政、观风、治史、著述、教化几方面的功用。凡此均清楚表明,当时方志理论已逐渐趋向全面,已为日后方志理论体系的建立即章学诚创立方志学奠定了初步基础。
乾嘉时代志家辈出,他们各有各的修志主张和修志方法,并因此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其一是以毕沅、戴震、孙星衍、洪亮吉等人为主要代表人物的地理派(又称考据学派或旧派),把地方志视为地理沿革的考证;其二即是以章学诚为代表的历史派(又叫史志学派或新派)。
章学诚有长期修志实践的经历,他把自己在史学方面的理论创见用于编修方志,并在总结前人修志经验的基础上,融合自己的经验体会,写出了《方志立三书议》《修志十议》和《州县请立志科议》等有精思卓识的重要论著,成一家之言,立完整体系,创立了一门新学科——方志学。章氏方志学的内容很全面,广泛论及了方志的性质和作用、如何编纂地方志、修志人员的条件和分工、州县设立志科等方面。他认定方志是“一方之全史”,有“经世”的作用,提出了方志立“三书”(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定“四体”(将志分为外纪、年谱、考、传四体),修志“当规史法”的主张,要求严格按照“史家法度”行事,讲究义理。在具体操作方面,他提出了克服“五难”(清晰天度难,考衷古界难,调剂众议难,广征藏书难,预杜是非难)、排除“八忌”(忌条理混杂,忌详略失体,忌偏尚文辞,忌妆点名胜,忌推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古不变,忌贪载传奇)的要求,以及“要简、要严、要核、要雅”的“四要”标准。章氏在方志理论研究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受到后世学者的赞誉,但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他强调地方志要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此观点受到当代方志学界的批判。
鸦片战争以后,方志理论研究从总体上说不如乾嘉时期之盛,但也还出现一些硕识珍果,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林则徐的见解和主张。他在《大定府志序》里提倡志书记载宜详,但认为所谓详,不是“捃摭、比附,侈卷帙之富”,而是“采访宜广而周,抉择宜精而确”,因为“惟广且周,乃备以利省览;惟确且精,乃足以资信守”。他曾致函大定知府黄宅中谈了一些修志见解,认为“弁言之作”应让“谈者观一叙而会全书之宗旨”;主张入志人物要“合于舆评之公”,不以个人感情好恶来认定是非,资料收集要全面;志书刊印要重视质量,“属细心者重校一过,逐加修改”。此外,《深州风土记》撰者吴汝纶手订的《采访志书条例》、陈澧的《肇庆府修志章程》、张之洞厘定的《纂修顺天府志略例》,在方志理论和修志实践的结合上,也都很有价值,堪称鸦片战争后方志学发展的一个明显标志。
民国时期,许多著名学者亲自参与修志,方志体例与编纂方法均有所发展,同时还产生了一批研究地方志体例、源流、纂著方法的论著。其中,有梁启超的《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一文;有李泰棻的《方志学》、王葆心的《方志学发微》、黎锦熙的《方志今议》、傅振伦的《中国方志学通论》、寿鹏飞的《方志通义》、甘鹏云的《方志商》等全面探究方志学内容的专著;有瞿宣颖的《志例丛话》和《方志考稿》甲集,朱士嘉的《中国地方志综录》,洪焕椿的《浙江通志纂修源流考》《宋元四明旧志及其版本》等从不同侧面充实方志学内容的著作。此外,《禹贡》和《方志》月刊也刊发了一些方志理论文章。统观诸家论说,关于方志性质的意见,较前有发展变化,除甘鹏云在《修志答问》里有“一县志乘即一县之历史”之论,祖述章学诚“志”即“史”的论断,梁园东有地方志“实为一种不完全的地理书”(见万国鼎《方志体例偶识》)之议,又有傅振伦《中国方志学通论》中“方志为记述一域地理及史事之书”,黎锦熙《方志今议》中“史地两性,兼而有之”“地志之历史化”和“历史之地志化”,李泰棻《方志学》中“记载与研究一方人类进化现象”、也记载“自然现象”等多种论断;朱士嘉在《方志之名称与种类》一文里,则提出了方志所载“无异一有组织之地方历史与人文地理”的见解。
民国时期志家学者关于方志功用的论说,也各有见地。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和《龙游县志序》里,涉及3个方面:一是为学术研究保存有价值的史料,二是激发人们爱家乡的感情,三是促进地方文化学术活动的开展并影响全国。寿鹏飞在《方志通义》中认为,“志以补郡国利弊之书”,可以“正人心,敦风尚,明正谊,垂治规;究兴衰之由,陈利弊之要,补救时政之阙失,研究民生之荣枯”,“是为治理之龟镜”。顾颉刚在《中国地方志综录序》里也持资治功用说,认为主要“在于备行政官吏之鉴览,以定其发施政令之方针”,“使在位者鉴览得其要,发施得其宜”。李泰棻《方志学》中认为,方志的具体功用有7条:一是各地社会制度之隐微、递嬗,不见于正史及各书者,往往于方志见之;二是历朝人物,应登正史而未列,或在当时无入正史之资格,而以今日眼光视之,其人靡重者,亦往往见于方志;三是历代遗文轶事,赖方志以存者甚多;四是地方经济状况,其变迁多见于方志;五是建置兴废、文化升降可从方志中窥见;六是古迹、金石,借方志可以补正史文字之缺遗;七是氏族之分合,门第之隆衰,可借方志与地史互证。
关于如何编纂方志的问题,民国时期志家学者也众论纷出。甘鹏云在《方志商》里认为,修志工作“以规定义例为要”,义例是志书的纲领,“宗旨既定,而编次体例,尤不可忽”,记载的内容“应于民事加详”,因为“民主国民为重也”。寿鹏飞《方志通义》也认为,“方志立意,当从平民立场,乃得痛陈疾苦。盖方志为地方人民而作”,“有关养民要政,所不宜略也”,“有关民生实用,疾苦利弊,虽少必志”,而且还要“详必且尽”。黎锦熙《方志今议》提出,修志应“勿泥体裁”,按“时代所需”,将科学资源、地方年鉴、教学材料、旅行指导等“四用”内容都进行记载。傅振伦在民国18年(1929)草拟的8则志例,也提出要“略古详今,侧重现代”,“博采详志,注重实用”,“特详悉于社会方面”,“偏重于物质方面”,“广辟类目,注重科学”。李泰棻在《方志学》中更主张,志书应增加3项内容:一是“应增纪录以前之史实”,二是“应增社会经济之资料”,三是“应增贪官劣绅之事实”。对于编纂志书的具体方法,也各有所陈。李泰棻认为,农工商矿各业必须分记合述,“以科学方法,分析载明”。傅振伦提出:断限宜明,编次时类并重,须据实直书,史文雅正遵“四要”,戒“八忌”,文尚简而事务尽,应有自注及叙源之例,有阙疑之例以杜十弊,有互见详略之例,称谓从主官地从时。黎锦熙主张,修方志应采用“续”“补”“创”的方法,将新获得的材料,即为“续”入,阙遗的予以“拾补”,“涉舛误”者为之“纠绳”。
此外,民国时期的专家学者还提出并开展了地方志收藏和统计方面的研究。傅振伦在《中国方志学通论》中,设专门篇幅论述了志书的收藏、整理与统计的问题。
从民国时期方志理论来看,民主共和的观念和科学技术文明的影响,已经有所反映,这是中国方志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成就和特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地方志事业开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行方志编纂和理论研究的新时期。20世纪50年代至“文化大革命”前夕,方志理论研究的课题主要是对以章学诚为代表的旧方志学和旧志书的评价与研究,以及对旧志史料价值的研究利用,并提出了新编方志内容、体例和编写方法的建议。但这个良好的开端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便被迫中断。
“文化大革命”结束,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拨乱反正,百废俱兴,修志工作再度兴起,方志理论研究亦随之展开。初期主要对方志的起源和发展、方志的性质和作用、方志体例和史志关系、篇目设计与资料的搜集考订进行研究和讨论,随后在志稿编写和评议、志书质量标准、方志的功能、方志属性、方志学学科体系等问题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热烈讨论,并延伸到志书的整体性、著述性、学术性和方志美学的研究。到了20世纪90年代,关于地方志信息化、网络化和方志应用理论的研究,以及方志批评理论的研究,渐次展开。随着社会主义时期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逐步开展,续修方志的理论研究蔚然兴起,讨论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了续修方志的意义和体式(主要是重修还是编修续志两种意见)、前后志关系及其处理(主要是指导思想、体例篇目、断限、前志内容是否复载和复载哪些内容等问题)、如何用现代技术手段编纂方志等。有的还展开了不同意见的交锋商榷,表现了学术争鸣的活跃气氛。
当代方志理论研究的广泛开展,与地方志刊物的促进作用密切相关。除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中国地方志协会主办的《中国地方志》之外,各省、市、区也普遍有地方志刊物,这些刊物发表的方志理论研究成果、展开的学术争鸣,既直接服务于修志工作,也推动了方志理论研究的持续发展。
在修志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方志理论研究中卓有成就的方志工作者群体中,既有修志工作者,也有高等学校、研究部门的学者、专家,他们中的许多人,撰写出版了一大批方志学专著。其中有一些还是学者、专家与修志工作者合作的产物。
当代方志研究成果十分丰富,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发表了数万篇理论研究文章,出版了数百部专著。这些研究所反映的共同特点是:其一,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闪耀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光彩,吸收和反映了当代修志的经验和方志理论研究的成果;其二,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超越了历史上方志理论研究的领域,诸如学科体系的建立,关于引进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编纂方志的研究,关于地方志的应用和信息化、网络化的研究,都是前所未有的;其三,方志理论著述的作者队伍成千上万,有学有素养的老年方志工作者,也有精力充沛、思想敏锐、富有修志经验和理论修养的中坚力量,更有一支逐渐成长起来、勇于登攀理论峰巅、努力创新探索的青年生力军;其四,在方志理论研究中表现出了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为建立马克思主义方志学共同奋斗的意愿和厚望。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方志理论研究是伴随方志编纂的历史发展,逐步展开和拓宽研究领域的,其发展过程,体现了与其他学科发展的关系,而受史学的影响最为深广并有着先天的亲缘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方志理论研究也将与时俱进并获得新的更多更大的成就,马克思主义方志学必将最终确立和完善起来。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