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课堂:新方志的书写规范

【新方志的书写规范】志书作为官书,一般要求文风朴实,讲究修辞,用语准确,行文流畅。志书中大量的文辞、标点、数字、计量、注释、引文、纪年、称谓等必须统一,否则就会五花八门,产生歧义。志书的语言要求严谨、朴实、简洁、通俗,一般用语体文记述,不能用文言文。在表述方法方面,不能用通讯报道、工作总结、章回小说等笔法,也不能议论、感慨、说教、比喻、拟人或出现词不达意的文句和各式各样的病句。志书多由众手而成,所以在制定志书编纂方案时,必须制定出详细的书写规范,通常包括标题规范、字体规范、语言规范、数据规范、称谓规范、纪年规范、度量规范、注释引文规范、标点符号规范等。编写人员只有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去做,才能确保志书的文字质量。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

责任编辑: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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