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县志编纂的若干问题
第三,第二轮市县志编纂中的记述问题
对于地方志书地理部类、经济部类、政治部类、文化部类、社会部类的编写问题,过去我已经讲过;对于如何审稿也曾经讲过。这次铜川市、安康市也提出了篇目调整和内容归类的问题,这些都值得研究和重视,但有的问题也早有通识,大家要予以借鉴。譬如铜川市提出如何安排政权与政法的相关内容?市委政法委的工作究竟是放在市委工作中记述,还是放在政法工作中记述?我的主张是放在市委工作中来记述,而且不用用政法概念来统管公检法司等内容。公安、司法行政属于政府序列,审判、检察与政府,均属于人大之下的政权机关。这个问题已经比较明晰。政法委的工作涉及社会综合治理,也涉及维持社会稳定问题,但最好集中放在市委工作范畴。至于无线电管理、信息管理、电子政务应在政府工作记述还是在信息产业中记述?严格来说,还是属于政府管理的范畴。他们与信息产业有关,但各地信息产业与传统的邮政电信也概念不同。而且,信息产业的内容更加广泛,重点在于产业领域。工业信息化,也是传统工业产业加上信息化的翅膀。但这些都不能代替政府对无线电管理,也与电子政务有所区别。电子政务属于政府工作信息化的一种集中表现,仍然归属于政府工作的范畴。至于史志工作,应在政务中记述还是在文化工作中记述,两种情况均有。各地可以保持一定的弹性空间。但就铜川市而言,史志工作统一管理,纳入市委部门编制,也不妨放在市委工作序列。
今天,我想重点介绍记人、记事、记言、记实问题。有的提法过去也有过,但这里做一点归类分析。
(一)志书中的记人问题
人物传记的内容比较敏感。老话说:史志半人物。人物记载也是地方志的人文关怀的一个重要变现。但是人物记载也不是单一的,孤立的,而是有其有机的人事关联。
志书中记述人文活动,可划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量化记述。包括人口、户数等,侧重于从数量上、质量上反映一个区域的人的状况。这是从社会学意义上处理特定区域的人群的问题。《人口与计划生育志》中记述的人物内容,常常是量化记述,看得见人口数量,但看不到个体人物。人口门类,通常包括人口数量、密度、构成等,同时还增加了计划生育。也有的包括民族、姓氏。对于人口源流的记载,会通类志书要尽量上溯,搜集有史以来的基本人口资料,而断代类志书,则要上下贯通,有所联系。对于境内的人口迁移,包括陕南、陕北等地移民搬迁,也要记清人口大规模迁移的原因和结果。建国后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死亡数量,改革开放时期流动人口,特别是净流出人口,应当引起注意。
二是方面记述。包括党派、群团以及社会学意义上的群众组织。昔人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面的记述就是侧重于通过人民群众的集体活动来反映区域性的人的活动;这是从政治学角度处理特定区域的人群的问题。
譬如陕西属于汉民族为主的地区,对于汉族分布和少数民族状况,也要适当记载。个别地方少数民族小集中的情况,也要通过资料来加以反映。姓氏记载应包括姓氏的渊源、迁徙及其分布、宗族的繁衍及演变,在当地社会的影响、族谱家谱的撰写等来加以反映。
对于党政群团中的人群记载,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党派中要有党员数量,党员增减的规律、党员素质和文化程度机构比重,甚至年龄结构和区域分布,都值得注意,民主党派的行业分布,基层组织的引进和人数的变化,也都需要加以记载。在群众团体记载方面,产业工人人数、工会会员人数不可或缺,其行业分布也要加以反映。在农民工的记载上,《镇巴县志》中调查了农民工伤亡人数,与其就业行业、生存环境和文化程度密切相关,也间接反映了这个国家深度贫困地区的人口现状,其意义是不可低估的。对于青年学生数量、妇女儿童数量、工商业从业者数量、残疾人数量的记载,也都是值得重视的。
三是个体记述。包括人物传、录、表,以及用以事系人的方式出现在各个分志中的人物事迹,侧重于通过个人的事业来反映区域性的人的活动。这是从人物角度处理特定区域的“名人”的问题。
人物要求生不立传,但不意味着健在的人物毫不记载。人物录实际上就是人物简介,其篇幅相对较短,但不必刻意追求。立传人物要求盖棺定论,全面书写其生平事迹,而入录人物主要反映其主要履历,不必进行历史评定。前者要求以卒年为序,后者以生年为序。而人物表,用表格形式反映不同类型的个体人物,其基本要素,应当具备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主要事迹(或者属于获奖人物,或者属于职官人物,或者属于能工巧匠,或者属于英模人物),其排序是有所讲究的。
对于人物的褒贬评价,最早体现在明代康海《武功县志》中。康海有状元之尊,所以其话语有权威性,但后来的方志学者,则限于种种客观原因,无法径庭直遂,所以采取了一种相对迂回的记载手法。对于所有职官人物,一律加以记载,不管这个人是否问题人物。对于职官人物的记载,在党政军群片目中最为突出,但不能限于组织史资料的简写手法,而要注意介绍其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任职时间、兼职情况等。其中除党派、军事外,政治面貌的记载,包括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都是不可忽视的。有的地方无民主党派,但有民主党派领导人,这也是要加以注意的。
同时,在立传入录人物中,要详细介绍其生平事迹,则选取那些有功德、有特点、有贡献的职官来加以记载。详略之间,也就体现了一种褒贬态度。比如孙丕扬《富平县志》,就采取了这种记载手法。现在看来,在反腐败问题上,一些重要官员倒了下去,有的人物甚至是市委书记、市长等主要领导人,对于他们的记载就存在着如何处理的问题。在历次党代会、人代会上做过报告,这些报告不可不加以记载,但在照片处理上,在个人活动方面,就要大大删略,不必以褒扬口吻加以反映,也不必为之立传。如果立传,那也是负面人物。其生平事迹的丑恶一面,也要反映出来。
志书中记载已故领导干部,容易存在概念化、标签化现象,类似鉴定和悼词。其实,领导干部中同样有发人深省、可以深度发掘的人物事迹,足以体现其个人的作用和政治品格。建国后政治运动频繁,第一线的领导干部不免深陷其中,对此不能毫无记载。首轮志书中的人物传记,建国前丰富多彩,而建国后过于简化,甚至语焉不详,其实也就与此相关。对于立传人物,要严格挑选,秉笔直书,且因人而异,写出特点。同时运用好人物录、人物简介,保存好现有资料,以备后来写传记者使用。
另外,以事系人,寓人于事,也是最值得注意的一种记人范式。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中透析人物活动,才能写到一些具体人物。比如重大建筑工程、重要历史事件中,不可不出现策划者、组织者或参与者,好事中他们的作用是正面的,是树碑立传;而丑事中他们的作用是负面的,也是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其中在记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要重视能工巧匠,名医名师,要把这些位于一线的劳动者写进来,而不能用职官人物的活动来代替一切。
(二)志书中的记事问题
对于重大历史事件的记载,可以采取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等不同方式,因而可以是大事记或要事纪略,其内容涉及大事、要事、新事和特事等。《子洲县志》既有大事记,又有要事纪略,两者的相互辉映,颇有特点。《渭南市临渭区志》也是在大事记之外,强调了重大事件纪实的特点,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典型历史事件,叙述也卓有特点。
大事记要列在市县志的前首,与概述一纵一横,“时经事纬”,有望立体反映区域的历史与现状。大事记具有全书经络的特点,也是地方社会文化的主要线索。大事记力求提纲挈领,但却有繁密之分,也有类别之差,甚至有详略之异。关键是是否能够体现存史功能,正确处理记、述、志之间的互动关系。大抵有十二类,诸如重大灾异现象、生态环境变化、重大政治运动、改革措施出台、典型政务活动、产业发展开端、城镇建设亮点、社会治安状况、重大冤案始末、突出社会矛盾、重要社会动向、主要领导人任免等等,都是可以提出线索来的。大事记的处理,要注意时间、地点、人物或主要过程、主要内容等信息。属于活动类的事件,文献类的事件,或纪实类的事件,其处理办法有所侧重,但不可不注意其基本要素。
与此同时,要注意重大政事纪略等篇章的撰写,可以采用纪事本末体来反映当地重要党政决策、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社会活动,对于主要建设成就也可以概括一下。此外,在司法案件、战役战斗等方面,也都有从事件角度入手,来反映当地重大时事的必要性。政治部类通常显得空荡荡的,人们觉得给出的信息不够丰富,可读性差,我看主要原因就是叙事性不足,没有概括出一个区域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历史事件,可以是单独的历史事件,也可以是连续性的历史事件,关键是写好写深连续性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原原本本,也就具有丰富性。对于历史事件的介绍,绝不是单一的、单线条的,而要在特定的环境框架下来处理。对于高度敏感的历史事件,不能不记载,但也不能过于简单,最好的办法仍然是在历史事件的演变过程中加以处理。
比如对于困难时期死亡人数的记载,有的志书比较详细,有的志书则略而不及,这些曾引起学术界的广泛争议。
比如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记载,首轮志书中少数记载了,引起了轩然大波,二轮志书中有的补写了,但也有的没有补写。单纯就文化大革命加以记载,显然有点孤单,而结合要事纪略的方式加以处理,可能撞嗑少一些,而可读性强一些。
对于改革开放以来重大事件的记载,包括某些政策失误的记载,也要在系统性、全面性和客观性上再下功夫,不要仅仅成为会议罗列,而缺乏必要的历史判断。
对于建国以来历史事件的记载,必须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加以历史评估。在这个问题上,指导思想的作用绝不是空洞的,而是有其雄健的说服力的。
大事记的记载,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选题失当、收录过滥、同一人物活动或同一历史事件写成过多事条、叙事过详、记述庆典过细过长、空话套话不少,也有的叙事不完整,不够具体、有事件无情况,也有的主体不明、身份不明,有的避实就虚,有的史实有误,跨时段太长,奖项太多,也有的不合体例,压根儿就不是事件,甚至越境而书,以政策代替本地情况。或者采用口语、文学语言,有渲染之意。
大事记条目不多,但内容重要。要按照志书的基本体例,不要破了规程;同时要严格选取重大事件,存真求实,注意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志书中的记言问题
记言,“左史记言,右史记实,”也是中国古老的历史传统。所谓记言,也叫记文,属于文献类的记载。古代采用通典、通考、通志、会要等方式来记载,内容涉及典章制度、艺文著述等等。《咸阳市艺文志》,采取目录记载和文献选摘两种模式,但这属于专业志。《渭南市志》中的《艺文志》,记载历代著述目录比较详尽,非常可取。但有的志书设有艺文篇章,但却不按照艺文志的体例要求去做,缺乏分类著述目录的记载,只是选择了有名的文章或文件来书写。具有经典性的文章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固然可以全文或摘要介绍,但历代著书目录却是不可或缺的。这是反映了一个地方文化动态和文风情况的重要信息。
典章文献的记载,有的全文照录,有的摘要处理,也有的剪辑索引。对于主要文献的社会反馈,也可加以介绍。比如民国时期刘安国《重修咸阳县志》,在每个著述目录之下均有文献提要,可以反映这个著述的基本内容和社会影响。同时,文献选择要求“通典不录”,也就是通用的、国家层面的文献典籍,可以不在特定区域内加以记载。如果通典中有事涉当地的具体内容,则应该予以介绍。
文献记载,要重视文学艺术类作品的记载,但不能全部都是这个内容。艺文不等于文艺,而相当于著述文献。艺是经典著作,而文是普通著述。文艺则是文学艺术的简称。两者有所不同。有的志书将两者混淆起来,是不懂得中国历史文献的传承。有的志书记载泛滥,体例归属不当,收录标准不一,记载作品不详,介绍作者不当,这些情况均不少。有的志书终审了,将主编或主任的作品大肆收录,将公共性著述当做个人平台。有的只是选录了一些文学作品,抒发个人性灵感受,而与基本地情毫无关联,与当地社会治理和民生情况也毫无关联。
文献记载,国计民生,治国理政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既要有国计,也就是官方文献,也要有民生,也就是民间疾苦。具有会通性的《户县志》,既收录了困难时期县委书记张世弟的报告,又收录了普通农民杨伟名的《一叶知秋》,两个方面相互映照,就可以看出当时人们认识社会问题的思想性和前瞻性。《延安市志》中,既有部分著述目录,也增加了一些反映延安风貌的文学作品,这些文学作品经过了严格筛选,就比较有可读性一些。二轮志书中,既要重视新时期的文艺作品,也要注意与治国理政、民众生活相关的内容。有的县属于国家重点贫困县,或者国家连片脱贫攻坚重点县,有的县是国家能源基地或具有特色产业,在其产业门类反映是一个方面,而在与之相关的党政决策中加以反映,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政治部类的记载,有不少是空洞的会议决议,缺少社会调查、提案议案和相应决策性文献,如果通过艺文志的方式加以增补,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陕北、关中和陕南地区,有时候一项重大决策的实施,可能影响深远。比如有的城市原来是轻纺工业、电子工业城市,但近二十年来重点发展能源化工,而缺乏国家粮棉油基地建设投入,其结果就是原有的特色不再。通过一些艺文文献和决策文献,其实也可以侧面反映一些问题。
艺文志的作用,一是保存了珍贵的历史文献,二是反映了地情风貌特点,三是直接为历史和人物考评。看起来文献是孤单的,但其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志书的可读性和思想性,以及艺术性和知识性,也都可以在这里展示出来。一个地方的名人著述,或者历史名人到过这里,也都为之增添了不少色彩。人杰地灵,物华天宝,其实不少是要通过历史文献来加以彰显的。
另外,志书的附录中,也会保存不少文献资料。有关治国理政的重要文献,有关县域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富有地方特色的争议文献,争鸣文章,都是可以采撷的。一些重要领导人的重要讲话,譬如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胡耀邦在安康一些地方的重要讲话,也都是历史见证。尽管某些背景信息需要加以说明,但这些讲话中的宝贵思想,也都值得肯定。
(四)志书中的记实问题
记实问题,历来是比较笼统的。但记事,属于人类参与度较高,而记实,可以理解为人类参与度较低。比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载,两者的核心是文化遗产的记载,尽管其中都有人类的高度参与,但这些文化遗产本身,已经成为历史的沉淀,所以其鲜活性和当代性是有所钝化的。
属于志书记实的内容,大抵可以概括为三个类型:
一个是文化遗产的记载。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方面,前者属于物的记载,而后者属于人的记载。文物过去是典章制度,后来演变为古董器物,而今则属于灌注了人类创造精神的一切物质文化财富;过去的产业设施是不属于文物范畴的,而今一些工农业设施也都成为文物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不是物质而是传承人,换句话说,也就是能工巧匠之类的人物。但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毫无物质性的东西,能工巧匠的作用工具和创造的艺术活动,其实也都需要物质性的东西。但就保护而言,重点是人而不是物。
涉及文化遗产,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和城市特色风貌,包括传统村落、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工业遗产、大陵墓、大遗址等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间文化、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戏曲、民歌,包括传统工艺、重点濒危遗产及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等。中华老字号、传统品牌、精典标识等等,也在介绍之列。
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文物记载缺乏规范性,使用术语不规范,文物新旧存废不清楚,记述要素不齐备,分类不科学,详略不得当。陕西各地风俗不同,在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淀方面,也各有不同。关中地区的文物遗产具有代表国家的历史水准,其历史文化名城也罢,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也罢,都是非常典型、具有国家性的特点。而陕北、陕南的革命文物、民俗风情,也具有重要的区域特色和民俗特点。对于这些文化遗产的记载,可以分庭抗礼,也可以钟乳一体。设置一个文化遗产编,也就能够整合相关资源,让人们有一个整体理解。涉及文物基础分类,包括了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也包括石窟寺及石刻、碑志、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以及其他文物,不管是不可移动的文物还是可移动文物,我们都既要有文字叙述,又要增加必要的图片资料,让人们有视觉上的直接感知。比如《咸阳市志文物志》,固虽介绍相当规范,但缺乏图照资料,因而失去了视角上的可感性。有关非物质文化遗存,一些民俗性的社会活动,一些重要的传承人,都应该具备图照,让人们直接感知。有关城市设施、教育设施、文化设施、宗教设施、居住设施等等,都应予以重视。不但要有文字叙述,也可以增加地图,旧志中的地图记载是相当可贵的。
另外,文物遗存与旅游景点也关系密切。不过,文物遗存属于人文资源,而旅游景点属于产业资源,我们要注意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内在分工关系。从文物角度来记载和从旅游角度来反映,其话语角度是有明显差异的。文物最关键的是说明遗址、器物的基本状况,主要使用规范性描写手法。在文物描写上,长期在故宫工作的沈从文自称文物说明员,其实也就反映了文物介绍的基本特点。在遗址介绍方面,也需要体现考古学的学术素养。必要的绘图说明,也有助于说明文物的状况。但是作为可供旅游资源使用的文化遗存,必然有其观瞻性,因而采取互见的办法加以处理也是必要的。比如周秦汉唐的帝王陵墓,就是两者兼备的。存放在各级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档案馆和文化馆中的馆藏文物,其实也具备双重性质。
二是有关民俗方言的记载。其实也是带社会性的记实资讯。过去对于民俗方言的记载不够认真,因为没有提升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来反映,连传统节日的记载也是挂一漏万,不够具体。甚至一些洋节携带浓厚的宗教色彩渗透进来,我们反而从猎奇的角度大肆渲染,这些都是不合适的。按照国家有关重视传统节日文化遗产的要求,深度钩沉具有地方性的民俗方言,其实也是非常必要的。比如清明节,国家节日典礼中有之,但河南汝州等地反而没有这个祭祀节日。一些地方的民间社火、民间鼓乐等等,带有当地人民的深厚的集体记忆色彩,也是当地人民的重要的精神财富,不可不予以重视。一些法定的、传统的节日,在不同地方、不同人群中也有不同表现,这些也要加以钩沉。比如关中地区的丧葬礼仪、婚嫁礼仪,与陕南陕北有所不同。春节时期的送礼习俗,也有不少差异。这些都要写出特色、特点来。
在方言记载上,既要确定其方言分区,也要抓住重点人群的方言特点。方言记载上,既要有语音、语法,也要有俗语、炼语。要使用国际音标来标注方言,便于域外的人们阅读,也能够准确记录。方言著录,需要专家参与。
三是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记述。涉及国家珍贵野生动植物资源,要格外加以重视。其记载方式,是要使用二名法。比如陕北黄土高原的野生动植物、秦岭和秦巴山区的野生动植物,都有国家生物资源宝库的特点。从不同的市县志中加以完整记载,同时列出最常见、最有特色的野生动植物,也有助于人们对一个区域现存自然资源的认识。同时,在文字处理的同时,也有必要采集一些重要动植物的图片。宁陕县是山区小县,宁陕中学规模也不大,但在采集野生动植物标本方面,有其最大的特色。但《宁陕县志》的具体记载,反而显得不足。《太白县志》,原来缺少太白山的记载,对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记载,也深度不足。在终审查验后,新增加了相关内容,也就显得丰富得多。
总而言之,有关地方志书的记述问题,其实是贯通整个修志工作的始终,不管是开篇布局阶段、搜集资料阶段,还是分纂转换阶段、总纂润色阶段,其实都有一个更好体现著述性的问题。要提现好志书的著述性,就必须强化技术性的撰写,而疏通梳理好记述问题,就是最直接的一个途径。希望大家举一反三,有所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