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鉴编纂队伍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三、提升思想与业务建设这个“魂”,加强编纂队伍的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培育
编纂队伍建设离不开思想和业务建设。缺失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的编纂组织体系,最多只是有名无实的“空架子”。随着近些年来年鉴机构的新老交替和非专业人才的涌入,这方面的工作更显迫切。从大环境看,市场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重利轻义、心态浮躁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从小的环境看,年鉴工作部门作为新机构、冷部门,不出显绩、不得实惠,记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却不纳入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等,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队伍容易在思想和业务上产生问题,思想与业务问题又相互交织、彼此影响。如,单纯业务观点,认为只要编好年鉴就是服务中心,导致在学习上浅尝辄止、不求甚解;认为利用年鉴是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的事,导致工作缺少主动性;认为年鉴主要作用是存史,现实意义不大,导致对新知识、新技能一味摒弃等。这种情况下,抓住思想建设这个“魂”尤为迫切和重要。
要呼吁各级领导(第一层级的领导)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以及在业界享有盛誉的年鉴专家(第二序列的专家),提高对年鉴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加强领导、关心和支持年鉴工作。
年鉴工作者更要认清自身的职责和肩负的重任,正确认识自身价值。“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与其感慨、哀叹、抨击一些不如意现象,不如抓紧时间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年鉴工作不会像“超级女声”那样一举成名,誉满全城。年鉴工作者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守阵地,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编纂,兢兢业业把事情做好。
同时必须要下好业务建设这步棋。
1.上好培训课
抓好人员的分层次、多角度培训。从业务培训的范围看,凡事从事年鉴工作人员(条与块)都必须参加培训教育。从培训的形式看,一方面,政府部门、上级指导部门、年鉴学会等相关部门都会对年鉴人员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我们《杨浦年鉴》编辑部积极争取,不放过任何一次受教育的机会。同时,我们每年也会开展1-2批次的各单位部门撰稿员培训,针对上年度的年鉴工作和本年度年鉴撰稿的要求开展富有针对性地培训,并有意识地把新、老撰稿员分开来培训,增强培训效果,还会不定期开展摄影、条目撰写专项培训。另一方面,我们也经常性邀请上级部门、有关专家学者到杨浦、到我们中间来为我们授课指导,开展学习,2015年举办过5次培训。除此之外,年鉴工作者,特别是编辑部责任编辑的自我培训、自我教育也非常重要。培养、培训是外因、自身努力是内因,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关键,只有树立长期学习、终身受教的意识与观念,年鉴工作才能够常做常新。
2.走好实践路
实践锻炼是铸造业务素养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人才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写作能力、编修能力,坚强的意志、良好的品格等最终要在实际工作中去显现、磨练和提升,在实际工作中增长工作经验和胆识,要增加调查研究、到基层、到群众中去的意识和行动,在年鉴舞台上施展才干。今后要在这方面下更大功夫,进一步提升自身的调研能力和理论素质,做到多听、多看、多走、多写,争取拿出几篇像样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
四、完善法制与制度建设这个“本”,为编纂队伍高效运转、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在队伍建设中,制度建设是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建设,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水平,就是要用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为年鉴组织的高效运转保驾护航。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要任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地方志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使全民的法律素养提高,从根本上保证年鉴组织的健全和年鉴工作的高效运行。而健全完善年鉴编纂工作制度,则是确立编纂流程合理与规范,调动编纂人员积极性,促进年鉴编纂工作朝着优质、高效、低成本运作的重要保证。
1.加强法制建设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编鉴也应当是年鉴工作的基本原则。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地方志工作条例》,2011年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并定于每年5月18日举行“上海市地方志法规宣传日”活动,区每年也都抓住这一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地方志法规,开展普及教育活动。年鉴工作从法律上得到了有力支持。如果地方志法规条例真正深人人心,年鉴队伍也必然得到保障,其队伍的连续性、供稿和编写人员的积极性也自然顺理成章地得到保证。但条例法规能否得到广泛的宣传并真正落到实处,为年鉴工作的开展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年鉴专职工作人员是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年鉴这一文化产业和年鉴工作者的自身权益,是一个大问题。这需要年鉴团队每一个人的努力,尤其是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的真抓实千。第一层级要做到知法、守法、执法,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成为地方志法律建设的表率。第二层级要身先士卒,精心策划,积极做好宣传和贯彻工作,更主要的是以自身的实干,以“有为”的成果和权威的工作实效,教育和带动第三层级和社会序列知法、守法,同时起到地方志法规的社会监督作用,使整个年鉴工作团队和社会各界真正贯彻落实地方志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地按章办鉴,年鉴的制度化、规范化成为保证年鉴队伍稳定和高效运转的又一重要手段。年鉴是“年度资料性文献”。每年一鉴,常出常新,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年鉴实践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解决新问题。同时年鉴又是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保证年鉴组织和年鉴工作高效运转,“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制度建设势必成为法律保障之外的又一有力武器。因此,在年鉴长期运转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切实有效的工作制度和组织制度,不断推进年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稳健推动年鉴工作持续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在工作中,先后设立了年鉴培训、年鉴工作环节流程、年度评比检查奖惩等年鉴运转诸方面形成诸如职责制度、年鉴报送备案制度、年鉴检查评比制度、年鉴奖惩制度、稿酬支付制度等具体制度,并在年鉴实践中遵章办年鉴,不仅保证了年鉴的正常运转,而且从某一方面也调动了供稿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保证了年鉴组织的健全。
参考文献
1、丁卫国,《浅谈年鉴编纂队伍的培养和提高》,《年鉴信息与研究》期刊,2006年10月;
2、邓拴岐,《关于年鉴撰稿人员队伍建设的几点做法——〈宝鸡年鉴〉编纂工作实践》,《宝鸡社会科学》期刊,2011年9月;
3、冯爱珍,《高校年鉴编辑队伍建设的现状与路径》,《黑龙江史志》期刊,2015年3月。
(作者单位:上海市杨浦区地方志办公室,网络配图,图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