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的异同

【摘要】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都是记述某一行政区域各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它们既有许多共同点,但又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二者不能相互取代。本文对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书的异同进行了分析、比较。二者只有相互促进,才能更好地为社会现实服务。

【关键词】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 差异 共同点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由此可见,地方志书与地方综合年鉴都是地情资料性文献,都具有存史、资治、教化的功能,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众多共同点。随着我国年鉴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地方志书与地方综合年鉴的发展关系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出现了地方志书取代年鉴,年鉴取代地方志书的说法。笔者认为地方志书与地方综合年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传统产物,各自独立,它们虽然有许多共同点,但两者之间也有明显的差异。

一、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的差异

(一)起源和发展历程不同

年鉴起源于欧洲。13世纪中叶欧洲已有类似年鉴的出版物。当时欧洲颇有影响的一部年鉴是由德国数学家、天文学家雷格蒙塔努斯于1457年编纂出版的,主要记载时令节气、天文气象等。以后,德、英、法、意、美等国出版了数以千计的各类年鉴,著名的有《世界年鉴》《咨询年鉴》《惠特克年鉴》《政治家年鉴》等。中国最早的年鉴是清同治三年(1864年)创办的《海关中外贸易年刊》,该书一直出版至1948年,至今是中国出版历史最长的年鉴。1913年由上海神州编译社出版的《世界年鉴》是国人编纂的第一部年鉴。20世纪20~30年代,国内各地出版年鉴逐渐增多。上海市先后出版《中国年鉴》《中国经济年鉴》《全国银行年鉴》《中国国民党年鉴》《申报年鉴》《世界知识年鉴》《时事年鉴》等40多种年鉴;广东省出版《广州商业年鉴》《广东经济年鉴》等7种年鉴。此外,《中国劳动年鉴》《东北年鉴》《铁道年鉴》《财政年鉴》《内政年鉴》等,也是这一时期出版的。1949年前,全国先后出版年鉴近200种。1950年,天津进步出版社出版的《开国年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版的第一部综合性年鉴。随后,《世界知识年鉴》《中国体育年鉴》《中国摄影年鉴》等相继创刊。“文化大革命”时期,除《科学年鉴》外,其余年鉴全部停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以后,中国年鉴事业得到快速发展。1980年,《世界经济年鉴》《中国百科年鉴》《中国出版年鉴》等年鉴创刊,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年鉴热”,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在版的年鉴达到500多种。1999年出版年鉴达到1300种,中国跨入世界年鉴大国。2011年全国仅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就达1000多种。2014年全国年鉴达4000多种。

地方志起源于春秋战国。据《周礼·春官》记载,周代已有外史“掌四方之志”。战国时期成书的《尚书·禹贡》,记述了彊域、土壤、物产、赋税和风俗等,是我国最古老的一部区域志。两汉时期是地方志发展的萌芽时期,东汉的《越绝书》,主要记述现今浙江及江苏一部分地区的历史、地理、城市、物产、风俗及生产情况等,与此前的地方志相比,内容不再局限于自然地理,而朝广泛而多样的方向发展,可以看作是现今意义上的地方志的雏形。到了隋唐时期,社会有了很大发展和进步,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较为富强繁荣的国家,出现了官修志书的局面。这一时期志书的主要形式是图经或图记。“图”指的是一个行政区的疆域图。“经”是对图的说明文字,兼及境界、道里、户口、职官等。唐朝,图经、图志、图记、险要图、地记、州记、事迹记、郡图志、职官志、异物志、记、土俗传、风俗等,遍及全国,较有名的作品有《元和郡县图志》《海内华夷图》《古今郡图道县四夷述》等。宋朝时期,皇帝把修志作为对地方加强管理、巩固政权的一项重要措施,多次下诏修志,修志的组织形式和规模超过以往朝代,“图经”的形式逐步由“志”的形式所取代,修有《寰宇通志》《大明一统志》等。明清时期,随着社会进步、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地方志的编修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尤其是清代,地方志的编纂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峰,各省、府、州、厅、县都设立志馆或志局,修志制度也较完备,共有省、府、县志书4800多种。许多知名学者如章学诚、戴震等参与地方志的撰修,明确了地方志的性质、体例、内容及其意义,促进了方志学的建立和崛起。民国时期,方志编修传统并未因政局动荡而中断,修有《奉天通志》《冀县志》《首都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修志事业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方志编纂更加普及,在继承旧方志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修志的指导思想、体例、编纂方法都得到了全面创新,志书内容愈趋全面。现今,我国地方志书达到8000多种。

(二)编纂出版周期和记述的时限不同

年鉴以年为周期,每年出版一本,逐年编辑,连续出版。志书虽连续出版,但间隔、续修的年代较长,一般为数十年, 少的则十几年。年鉴一般只记上一年内的共时性资料,反映信息较为及时,注重动态信息的收录。而志书所记事物的上限与下限长达几十年、几百年, 甚至上千年,其内容以历时性资料为主,反映的时间跨度大,收录多为相对稳定的信息。

(三)记述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年鉴重点记述内容是年度内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情况、基本指标数据、大事要闻,让读者对年鉴对应领域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而志书重点记述内容是事物发端、发展的过程与现状,力求通过其过程揭示事物内在联系与规律性。年鉴更强调具体、“新”和实用性,微观材料占的比例大,而志书的内容比年鉴系统、全面,宏观材料较多;年鉴具有及时性和时效性,信息传播速度快,实用性强,而志书出版周期过长,实用性差;年鉴以信息、数据等为主要内容,而志书则偏重于历史资料。

(四)体例不同

年鉴主要按编年体撰写,一般采用条目体,一事一条,而志书采用纪事本末体,其基本形式是文章体,以综合记述为主。年鉴记述的事物只需反映一年的情况,相对比较单纯,没有那么多层次,采用条目体,方法简单、灵活、快捷,条目数量可多可少,条目容量可大可小。志书记述的事物时间较长、记述范围较广,需要理清脉络,每件事物既要有一个个点的材料,更要求有面上的情况反映,要做到点面结合,如果采用条目体,就容易造成只看到点,而看不到事物整个历史发展的脉络。年鉴设栏目、分目、条目3个结构层次,其内容表述形式有文章、条目、图表、文献资料4种,以条目为主体。志书是按篇、章、节、目层次编写,其体裁有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各有专用。

(五)编撰的方式不同

年鉴的每个条目都是独立的信息载体,是组成年鉴的细胞,只要要素齐全,就可成条。条目之间各自独立,相互平等,没有严密的逻辑关系,都是按照事物、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不像文章那样讲究篇章节目。而志书是按照一定体例要求来记述资料,它不是资料汇编,也不是资料辑录,而是经过资料的整理、筛选、考订、鉴别、精选、提炼等加工过程,撰写成志稿。志书强调种属概念之间的等级关系和上下位间的层次关系。年鉴重在编,志书重在写。

(六)性质不同

年鉴是逐年编纂连续出版的资料性工具书,志书是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二者虽然都具有资料性,但它们之间的差异也十分明显,年鉴是工具书,具有工具书所共有的特点,检索性强,而志书是地情资料书,不是工具书。年鉴注重事实与数据的收集,力求适合读者大众的实际需求;志书“重文字之记述,而轻数量之序列”。志书主要供人阅读,而年鉴主要供人查检。

(七)服务现实社会的时效性不同

虽然地方志书与地方年鉴都是记述某一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资料性文献,都具有资政、教化、存史功能。但年鉴出版周期短,一年一鉴,传播信息快,信息转化率高,对现实社会和经济活动服务的功能较为直接,能更多满足于社会的需要。而方志出版周期长,二十年一修,偏重于反映较长周期的规律和趋势,在为现实服务的作用上略显间接,但较深远。

二、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的共同点

年鉴与志书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共同点:记述范围、功能和作用、连续性、权威性、资料性、文字规范。

(一)记述的范围相同

年鉴与志书记述的空间范围和内容范围基本相同。二者都是以特定区域为记载的空间范围,以特定地情为记述对象。都是系统记述某一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容,既有文字叙述, 又附有统计图表、数字, 都带有鲜明的地方特点。二者都以地方的名称命名书名。

(二)功能和作用基本相同

年鉴是“集万卷于一册,缩一年为一瞬的史册性出版物”,内容宽广,信息密集,能够及时地提供全面、系统、准确的综合信息。政府部门决策,科研部门调研,教育部门施教,文化部门宣传,城市间交流与合作,海外投资的方案制作,等等,都可以从年鉴中获取各自所需要的资料。志书在古代的地位和作用很突出,成了“辅治之书”“治郡国者以志为鉴”。近代史学家顾颉刚说:“每地修志,主要目标在于备行政官吏之鉴览,以定其发施政令之方针”。所以,二者不仅具有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而且还具有信息、窗口、利民的作用;不仅对民族优秀传统教育有很大的现实价值,而且对认识过去,服务现实,开创未来,教育子孙后代有久远的历史意义。

(三)连续性

年鉴是逐年编纂出版的工具书,每年出版一本,前后衔接,能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资料。志书的编纂也具有连续性,可以说是代代相继,永不断章。志书在记述事物时,要按时间顺序记清其起源、发展变化,特别注意转折性的变化和现状,做到记述不断线。续志记述要与上志衔接。自隋朝以来,历朝都明确规定每隔一定年限就要修一次志书。唐朝规定,各州郡3年编一次图经,后改为5年;宋沿袭唐制,并成立专门机构——九域图志局;雍正年间,规定省、府、州、县志60年修一次;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规定省志30年一修,市、县志15年一修;当代,《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四)权威性

《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地方综合年鉴与志书一般由政府组织编纂,收录的资料,都不是个人文稿,而是由党政机关和各行业主管单位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并经过严格认真审核。选材严格、翔实可靠,资料、文献、数据大都来自政府公报、统计部门。二者都客观反映事物,事实、数据准确无误,不随意掺杂编撰者个人观点,资料全面、真实、可信。

(五)资料性

资料性是年鉴与志书最本质的特征。年鉴资料十分丰富,凡对应领域年度内重要的信息资料,年鉴全部收录。既有宏观信息资料,又有微观信息资料;既收动态信息,又收稳定信息;存查价值高,参考性强。地方志以资料见长,其编纂目的,不是像史书那样直接探索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而是以丰富的可信的资料全面反映一区域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各门学科和社会各部门所用。有人把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书都称为“地方百科全书”。

(六)文字简约规范

年鉴、志书行文都要求语言简洁、精练、准确,做到字斟句酌,惜墨如金。凡不影响行文的“了”“的”“为”“已”“达”等助词、副词,尽量不用,要求做到“多一字则繁,少一字则残”。语言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避免空话、套话。

综上所述,地方志和年鉴是两种不同的文献书籍,各具特色。地方志是“国粹”,年鉴是“舶来品”,它们既有共同点,也存在差异。二者不能相互取代,应该相互配合,取长补短。二者只有相互促进,共创精品,才能更好地为社会现实服务,才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云南省政府研究室云南年鉴社,云南 昆明 650221)

参考文献

[1]栾博.《地方志的发展过程及研究意义》.载《沧桑》.2008年第6期.

[2]沈永清.《年鉴编纂与志书编修》.载《广西地方志》.2009年第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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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军昌.《略论地方志与地方年鉴的发展关系》.载《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 年第5期.

[5]许家康.《年鉴编纂入门与创新》.线装书局.2006.

作者简介:李春玲,女,云南省政府研究室云南年鉴社副社长,《云南年鉴》副主编,副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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