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综合年鉴社会部类分类、标题及记述范围——以中国年鉴精品工程 2018 年卷申报年鉴篇目初稿为例

四、32种年鉴社会部类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从以上简单的分析比较中可以发现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对社会部类记述范围和内容并不明确,差异性比较大;二是社会部类标题拟制比较随意,缺少规范;三是标题内涵与外延不明确,不能准确地反映内容,未能处理好标题与内容的“互文”关系;四是同一事物在不同年鉴中的地位差异比较大,有的设为类目,有的则是分目,甚至是条目。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第一,对社会部类设置一直存有争议。自然和社会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是人类生存的两个环境。但作为地方综合年鉴,对自然的记述只是与地方发展直接相关的部分,内容比较少。所以,《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这个定义中的“社会”其实就是一个狭义的概念,与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并称五大部类,并得到年鉴界的认同。但对这个小概念的社会部类,年鉴界还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不同的记述范围,32种年鉴社会部类的记述方式就集中反映了这一点。

第二,对年鉴社会部类这一记述对象缺乏深度的认知。年鉴是一个地方年度地情的文字表现形式。地方综合年鉴是以特定行政区域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为记述对象的,这就要求年鉴编纂者不仅要了解和熟悉记述对象,更要对记述对象进行深入的研究,把握其历史发展脉络和年度发展动态,这是编纂高质量年鉴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年鉴工作者的基本功。从32种年鉴社会部类的类目、分目设置情况分析,多数年鉴对社会部类不仅有深入的研究,也有自己的思考。少数年鉴对社会部类相关内容在社会生活的地位与作用认识不深,把握也不够准,把一些应为类目的事物降格为分目,把应为分目的又升格为类目,如此等等,不能在年鉴中准确地反映事物在社会生活中的本来面貌。

第三,标题概念内涵与外延不明确。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即其涵义和适用范围。概念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内涵与外延是逻辑学的两个重要概念。逻辑学认为,任何一个概念都可以从其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即概念的逻辑结构分为“内涵”与“外延”。内涵是指一个词项的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最为突出的本质属性。例如,“人”这一概念的内涵包括“人”的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全部内容。外延是指这个词项的概念所确指的对象的范围,即组成这一事物的各大小类。例如,“人”的外延就是指古今中外一切的“人”。在32种年鉴中,其中25种年鉴分别以社会生活、社会民生、社会事业、公共管理、社会事务、社会、社会建设7个词语来确定社会部类的记述范围,有7种年鉴以多个词语设置多个类目来确定社会部类的记述范围,还有2种以公共管理来确定社会部类的记述范围,但社会属性内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并且排在经济部类,差异比较大,内涵与外延也很不明确。这些类目所设分目也是如此,存在同样问题。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年鉴是一个地方年度地情的文字表现形式,其分类应当以准确、全面反映地情为依归。从综合年鉴的编纂实践看,年鉴记述的内容涉及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五个部类的各个方面,错综复杂,要完全按照某一种科学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是非常困难的。那么,年鉴分类的基本依据是什么呢?是地情要素。《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规定:“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这个规定所指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五个方面,就是构成特定行政区域地情的五个要素,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五大部类”。这五个要素,任何一个地方都具备,不会缺少。所以,任何一部地方综合年鉴都不能不记这五个要素。也就是,年鉴的第一层次的分类,必须包含五个要素,即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第二层次即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在各地的构成要素则不仅相同,有的甚至差别很大,例如东部地区有海洋,西部地区有沙漠,这种自然差异必然导致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区别。为此,《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特别指出,年鉴框架应涵盖年度内本行政区域的基本情况,分类应参照相关分类标准,结合社会实际分工和本行政区域特点进行,做到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编排有序。所谓“本行政区域特点”就是地情要素,由于地情的差异,在现实当中,社会分工大都依据科学分类和当地地情进行,以显示地域特色。所以,以记述地情为己任的年鉴,其分类与标题及其内容的确定,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既不能完全追求标题词语内涵与外延的完全对应,也不能完全脱离标题词语内涵而随意选择,而是应当把分类及其标题词语与外延的对应关系控制在相对合理的范围,在体现一定科学性的基础上合理地反映社会分工和地情的实际,形成年鉴分类及其标题词语体系和所对应的内容,既能概括主要内容又能揭示内容主题,社会部类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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