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谍简说

谱谍亦称家谱、宗谱、家乘,是中国宗法血缘文化的产物,是记载以父系为主体的家族的族源、繁衍生息的图集。谱谍属于史学的范畴,它和地方志、正史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史学大厦,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而谱谍更具有基础的性质,故有“家乘犹国史”之说。

中国谱谍产生极早,殷墟出土的记载姓氏的甲骨专片被称为“甲骨家谱”。商代设有掌管谱谍的官员,并建立了谱谍档案。战国时史官编写的《世本》是我国第一部谱谍专著,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在政治、社会、婚姻等方面注重门第,强调血缘关系的尊卑,修谱之风十分盛行。东晋南北朝时,贾弼之祖孙三代精于谱学。所撰《十八州士族谱》多达700余卷,号称“贾氏谱学”。宋代名家欧阳修、苏洵、黄庭坚都亲撰族谱,被后人尊为范本而效法。明清至民国,民间广修谱谍,并被奉为传家之宝,一般家庭续修间隔时间不超过30年。

谱谍发展历经几千年,逐步有了约定俗成的谱例。一般有序文、凡例、源流、宗派、里居、行辈、世系、祖训、族规、家法、俚言、祠堂、墓地,还有的设诰敕、像赞、匾额、传文、艺文、后跋等。比较简单的只有序文、行辈和世系。谱谍主要采用记述体式,配以少量图表。序言简述族源、迁徙、分支、立谱目的、过程等;凡例说明收录范围、编写方法、规则、形式等。谱谍的主要内容是记载世代相传的统系-世系。世系以世表为伦次一代代记述,各支系并列。同一世并列,从长支写起,不论其生年之先后,分别介绍各人的字号、父讳、行次、子名、妻姓、生卒年月。其顺序为父讳行次置前,妻姓列旁,再记子名,重要人物述其简历、功德。主体名字、妻姓用大字,其余用小字,文字多寡宜人而定。

谱谍的序文、祖训、族规、家法、俚言等集中体现“孝、悌、睦、和、勤、慎、善”的思想,倡导孝敬祖先、友爱兄弟、团结族人、诚信正直、勤于耕读、与人为善,劝诫人勿做坏事。这就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具有很强的教化作用,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值得今人继承和效法。

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摘要》一书中说:“氏族是出自一个共同的祖先,具有同一氏族名称(姓氏),并以血缘关系相结合的血缘亲族的总和”。远古的华夏民族在母系社会时“但知有母,不知其父”,那时的姓氏是以母系为中心。随着生产和生活的发展,父系制度逐渐代替了母系制,父系成为氏族的中心。族谱以父系为主体,成为社会共识。由于谱谍是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发展起来的,必然带有封建社会的色彩,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如谱谍中均不记载本族女性,有的不记妻姓,明显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观念。许多族谱对受皇帝封号、恩德过度炫耀,对祖先中因镇压农民起义而升官晋级颇加赞颂,明显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观念,这些是应该摒弃的。

谱谍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史的主要标志之一,其中蕴藏着大量有关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史、宗教史、地方志资料,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我们应当积极发掘这一文化遗产,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研究,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续修家谱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与支持,其指导思想、体例的改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客观反映家族的繁衍生息、迁移分化、荣衰升沉的史实,不夸张、不溢美,注重史料稽考并力求资料丰富。

2、采取与时俱进的态度记叙家族的历史,摒弃例如一女不嫁二男谓之“贞”等封建观念,对历史上涉及政治观点的问题秉笔直书,需保持原记述的可列注辩证;涉及中共历史上政治问题的内容,遵循《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记述。对于历史上宗族内因地域、房产等发生的仇斗应当回避,以免旧怨重生,事与愿违。

3、重视女性在家族中的地位。本族女子应当记入,其后代也应有简单的记载。对家族内女姓的功德应颂其风范。

4、删繁就简,分类明确,一般列序言、凡例、行辈、世系、人物等几类。不便于归类的记入附录,有功德、有影响的人物要列传表彰或列表展示,劣迹昭彰者亦应点明其过,以警后世。

5、采用语体文和规范的简化字,语言精炼、朴实,保持谱谍的乡土气息。世系部分在版式上可采取以人切块法,使读者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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