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方向、方法——论方志理论的传承与创新
方志是方志理论研究的基石和起点,方向是方志理论研究的对象和目标,方法是方志理论研究的工具和手段。没有坚强基石的研究学术大厦将无立身之地,没有正确对象的研究就无的放矢,没有科学方法的研究将难以登堂入室探索精深课题,甚至陷入思维盲区,游离于学术殿堂之外。
村志编纂如何突出地方性
村志的开发利用价值很大,一旦公开出版发行,国内外的学者、专家是要读志、用志的。因此,我们编纂的村志一定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要经得起广大读者的检验,更要经得起专家学者的考究、引用和摘录,存史永久,志传千秋。
修志者的根本立场和基本态度:修志求实论
《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新方志应当批判继承我国历代修志的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存真求实”,是修志者的根本立场和基本态度,也是衡量志书质量和实用价值高低的首要标准。
新方志卷首内容设置的继承与创新
首轮与二轮新方志的卷首开篇内容设置,在继承旧志传统的基础上,创设概述之体,形成以概述、大事记合力统摄全志的新体式、新格局,并逐渐形成主流意识,广泛采用。为突出地域特色,有些志书在卷首分别增设了特篇、特载、特记、专记、史略、要记、撷萃、专题记述、要事纪略、前志简介等内容,且位置排列或前、或中、或后,挤占了概述与大事记的分头,或打乱了概述与大事记的有机联系。
规范与创新是城市年鉴发展的永恒命题
综观全国的实际情况,城市综合年鉴基本在走“党委领导、政府主办、志办编辑”的路子。城市年鉴是“官办”的“官书”,这是不争的事实。城市年鉴因其主办单位、编纂宗旨所限,它的读者范围具有先天的局限性,城市年鉴的盈利空间会越来越小,公益性质越来越明显。
统一就是规范
一部综合性年鉴,总有两三百个单位参与撰稿。即使要求再具体、再细致,由于每个作者写作水平、写作风格、写作态度及对事物的认知不同,所撰稿件必然各具特点,甚至五花八门。如果编辑不认真修改,编出来的将是资料汇编,离“年鉴”相差甚远,我把这种现象称为作者主导型。
关于年鉴出版周期和年鉴编纂理论研究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逐渐走上快车道,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后,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放眼祖国大地,处处风生水起,大干快上;各行各业都在尽量往前赶,“能快就不要慢”。各种信息载体、大众传媒也都在比速度、比效率,时效、网速、及时性等成为竞争的重要手段和生死存亡的关键。
缩短年鉴出版周期刍议
年鉴具有传播信息、提供咨询、帮助决策的现实意义。作为信息产品,一旦延误出版时间,信息的价值就会大大降低。因此缩短出版周期,是体现年鉴质量的重要标志。国外年鉴多数在年初或上半年出版。有的如美国的《世界年鉴》则在当年11月出版,其资料载取时限为上年度10月至本年度10月。在年鉴出版周期方面,我国年鉴与国外年鉴有较大差距。
论地方综合年鉴编辑的职业素养
地方综合年鉴的出版周期为年,为年刊,归属于期刊类。但是,系统汇辑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重要信息,逐年编纂、连续出版和权威性、综合性、系统性、资料性工具书的定义、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地方综合年鉴与其他类型的期刊相比,有其鲜明的特点。
加强年鉴理论研究,规范年鉴编纂出版周期
在年鉴编纂和出版中也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尤其县(市、区)年鉴。最突出的问题是编纂出版周期过长。地市级以上综合年鉴基本上是逐年编纂,在编纂年的年底或年后出版已占多数,县(市、区)年鉴大都不能在当年出版,而且常常是几年一鉴,出版周期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