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编修知识讲座:第五讲 地方志资料
一、资料的种类
(一)、文字资料
志书资料主要来源于文字资料,而文字资料主要来源于档案资料、报刊资料和图书资料。文字资料以其数量大、内容丰富而成为编修地方志的重要资料。按种类划分主要包括5种:档案资料、资料性工具书、报刊杂志、私人著述、工商业统计资料。
1、档案资料:档案是社会成员(组织与个人)在其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并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是编修志书最重要和最常用的资料。
2、资料性图书:对于地方志而言,所有具备史料价值的书,都具有参考价值,特别是资料性图书:大事记、年鉴等类型的资料性图书,这些图书中涵盖大量第一手资料。(补充各行业自行出版的图书)。还有资料性工具书,名人辞典、地名辞典等。
3、报刊杂志:在断限范围内的各时期报刊上的有关报道、文章等。报刊资料也是历史活动的真实或曲折的记录,所载内容也是极其真实而又相当具体的,虽然也有失真的地方,但是基本情况和线索还是能反映出来的,尤其所记时间、地点、人物等多较准确,仍不失为珍贵的历史资料。在报刊选择上注重选择在各时期具有影响的正规报刊出版机构发行的党政机关报刊以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类报刊等,这些报刊办刊规范,有正当的消息发布渠道,具有权威性,涵盖丰富的社会信息,不仅能从中提取资料,还可为资料收集工作提供重要线索。
4、私人著述:重点名人笔记、回忆录、传记等。这些资料详细记录了当事人的社会活动轨迹,可信度较高,与口碑资料具有同等价值,成为修志资料的重要来源之一。
5、统计资料:是指工商业等社会各业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能准确反映事物的规律和本质,是志书价值的重要体现。
(二)、口碑资料
又称“活”资料,是指存在人们脑海中,流传于人们口头上的资料,能够为一些湮灭的史实提供重要线索,成为修志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主要包括两类:
1、当事人回忆:有些事件发生年代并不久远,但其经过情况却不见记载,或者记述不清,而当事人或知情者仍然健在,他们的回忆往往有助于廓清史实。如改革开放以来的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史实,在档案中有些记述不清楚,有些根本没有留存档案,这就需要找当事人进行了解。但要注意的是由于当事人回忆本身存在客观和主观原因,口碑资料需慎重采用。
2、歌谣、谚语、手机短信、网络语言等:它们简单生动,有些寓意尖锐深刻,同时也有夸张失实之处,须经仔细分析考辨,从中找寻社会的现状和事实的源流。
(三)、实物资料
指对实地、实物的考察、测绘、拍照、录像所取得的资料,形象生动,能真实、全面地反映事件和事物的面貌、本质和特征。实物资料的种类主要包括:
1、纪念物:入志所涉及实物资料中有很多是遗址、遗迹和纪念地,第二轮修志中现存实物更为丰富,特别是因城市建设而进行的拆迁改造,使一些古旧建筑正逐渐从地面消失,我们一定要赶在其消失之前将其原貌拍摄下来,作为历史留存。
2、音像:内容生动丰富广泛,具有较强的感官效果,可与其他资料互证。
3、图片:包括地图、图纸、统计图表、新闻图片、人物照片、实物照片等。根据志书内容需要,选择随文或前插图片,使志书图文并茂,增加志书的资料价值和可读性。
总之,资料形式不同,收集方法有别,用途各异。但只有广征博采、兼收并蓄,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各类有关资料,才能在此基础上编纂出高质量的志书。
二、资料的要素
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人物、过程。如果说资料是志书的生命,那么时间就是资料的灵魂;而地点、事件、人物、过程等则是资料的血肉。
(一)、时间:事件发生发展的时间范围:发端、转折、结果、阶段。
(二)、地点:事件发生发展的空间范围:发端、转折、结果、阶段。
(三)、事件:要给出权威的、准确的概念,重大的政治事件要与党中央作出的定性保持一致。
(四)、人物:事件的主体,注重典型人物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
(五)、过程:用事实资料记述事件发生、发展以及结果或阶段性结果的具体情况,注重典型事件的记述。
三、资料工作的步骤
(一)、制订资料收集篇目。按本系统或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制订资料收集篇目,使资料收集工作规范化、条理化。
(二)、按篇目内容向各相关部门分配资料收集任务。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一支资料收集队伍。
(三)、开展资料收集人员业务培训。可以参加市地方志办组织的培训,也可以自行开展培训。
(四)、鉴别和整理资料。要求在资料收集过程中,要随时鉴别,随时整理和保存,在资料收集到一定量的情况下可以编纂出版资料长编,为日后撰写志稿做好充分准备。
(五)、使用资料。按资料收集篇目要求和资料工作时间节点完成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后,要开始志稿的撰写工作,将资料经过精选加工后应用到志稿中,在应用过程中仍需要不断对资料进行补充调整,因此资料工作贯穿修志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