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活社会精魂,增强志书教化功能
志书具有存史、资政、教化的功能。但是,回顾新方志编纂实践和理论研究,对新方志如何体现教化的作用还是做得不够。笔者抽阅了广西30部市、县志和《广西通志》的一些专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最能体现教化功能的社会部类篇幅少。笔者抽阅的30部市、县志中,按大编体,设社会编(篇)集中写社会部类的有14部;按小篇体,不设社会编,把社会部类内容各自设篇,分散写社会部类的有15部;把社会部类的某些内容独立设篇,同时又设社会篇写某些内容,分散写与集中写相结合的有1部。不管采用哪种体式,总体来看,社会部类的篇幅都比较少,占全书篇幅的比例,达10%以上的只有1部,最低的1部仅占1.6%。
第二,人文内容薄弱。如抽阅10部《广西通志》专志,记载人物字数占全书字数比例达到10%以上的只有2部,其余8部都在4%以下,其中有2部甚至不到1%。又如,以10部市、县志统计,专门记载人物以及以事系人的字数共占全书字数比例最高的也只接近8%。人文内容薄弱,不但表现在篇幅少,还主要表现在志书记载感人事迹、精神面貌的内容少,大多数志书经济部类有建设的光辉成就,没有建设者的精神面貌;数字表格多,人物活动少,见事不见人;记一般事情经过多,记震撼人心的闪光点少。
第三,资料旧,滞后时代。例如,首轮《隆林各族自治县志》社会风尚节中,记“行善事”,全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修桥补路、收养孤儿的事;记“尚义气”,只记了1916年、1946年、1963年3个年份的3件事。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社会风尚节中,没有反映社会主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育的新面貌,更没有反映改革开放后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风尚,缺乏时代特征。
第四,范例少,难见标杆。有的志书记文明新风,只记载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做好事多少人次等面上的情况,没有记典型人物事迹,看不到学习的标杆。
志书如何实现教化作用,主要是通过特定的体裁形式、一定的篇幅承载规定的内容,为教化提供生动具体的教材,提供可效仿的范例。笔者就此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