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志者的根本立场和基本态度:修志求实论
《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新方志应当批判继承我国历代修志的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1)“存真求实”,是修志者的根本立场和基本态度,也是衡量志书质量和实用价值高低的首要标准。
一、立求实精神
求实不同于求是,求是,是研究客观事物的规律性;求实,则是追求真实。横陈一方史实,是修志者的职责;纵述历史规律,而不是直接的揭示规律。修志者如果不具备求实精神,就难于从事修志事业;即便是求实欠佳,也不容易编修出质量较好的地方志书,更谈不上客观的反映规律了。
(一)除外伤,更要祛内伤
新编志书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差错,有的还比较严重。消除志书中的差错,已经成为方志界普遍关注的事情。有的地方在会议上强调,以至颁发文件(2),要求消除差错,保证志书质量;也有不少人撰文做论,呼请修志者引起高度重视。人们习惯地把志书中存在的差错“划分成‘硬伤’和‘软伤’两种:凡是不需要查对原始资料或实地调查便可检测出的差错,称之‘硬伤’……凡是因原始资料不准确或引用资料有误,而产生的‘孤立’的差错,属于‘软伤’(或暗伤)。”(3)由此可知,所谓“硬伤”,就是明摆在志书上的差错,不熟悉此地情况的人也完全能够从志书中找出些差错。既然如此,与其称为“硬伤”,倒不如叫它做“外伤”更恰当些。自然,相对于“外伤”而言的差错,便可称之为“内伤”了。“内伤”是外埠人不易发现,本地人又鲜为人知,隐藏在志书之内的差错。相对于资治、存史功能而言,志书“外伤”不过烦人费事而已,“内伤”则不仅烦人费事,而且还会害人误事。因此,“外伤”要消除,“内伤”更要根治。一般说来,消除明摆着的外表的伤,并不是很难办到的事情;而诊断、根治隐藏在内里的伤病,就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好的事情了。一些修志人员偏重于消除“外伤”,以求在评稿和送审时,能顺利通过。而对“内伤”则缺乏根除的耐心,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不说,别人不会发现。致使一些“内伤”尤如产品质检的“残次品”印章,由编纂者自己悄悄地印在了辛辛苦苦纂修数年的志书之内。这实在是一种不够明白的作法,千万不可遗此大憾于后人。
(二)是主体,而不是点缀
修志时,资料是基础和依据;毫无疑问,成书后资料则是志书的主体,而绝非论文、总结、报告中的例证或点缀。但是,目前“确实有些志书的文字不是志书,倒象报告文学、新闻报道或秘书给领导写的工作报告。”(4)其行文布局习惯于“先来一段观念性、总结性叙述”,采取“观点加例子,……举例式记述”的笔调,误以为妙,其实“扰乱志法,而撰者常常不易觉察。”(5)在修志初期,因修志者尚未进行系统的方志学理论学习,出现此类偏差不足为怪。而经过10多年实践,已届广出成果的时期,如果仍然存在此类偏差,那就令人难以思议了。
一部志书,如果官话、空话、套话充斥期间,仅以零星的史实资料充当烹饪“佐料”,间或点缀一点,而让人难于从中摘取完整的实用资料,那末这部志书就没有什么价值。即便是一部志书的某一部分存在此类偏差,那么这一部分就是没有价值的部分。如果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依然资料单薄那就少写;没有资料,宁可不写,也不要采取写总结报告的方法,切忌在不着边际的议论之后加“例如”而点缀一星半点资料的章法出现在我们的新编志书中。
(三)要准确,切不可模糊
近来,志界有同仁主张要学习一种“模糊语言”,并且力论“模糊语言在志中的存在价值”,认为“模糊语言是方志语言的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具有精确语言不可替代的存在价值;另一方面还具有精确语言所不可拥有的效用价值”。(6)所谓模糊语言,在地方志书中果真有此重要价值吗?对此,愚实不敢苟同。章学诚说志书应“以博雅为事,以一字必有按据为归”(7)。愚以为,地方志书做为一方资料著述,功在存史、资治、教化,不仅来不得任何模糊含混,而且数字一定要精确,史实一定要准确,努力做到言之有据,字字切实。诚如黑龙江省漠河县志办王树才所言:“修志者在方志中使用的精确性语言越多,模糊性语言充斥的就越少。反之,模糊性语言就越多,志书也就会因此失去它应有的价值。”(8)
此外,“模糊语言的存在是客观的,因而它的入志也是必然的。”两条论据曰:“第一,模糊语言不是含混语言;第二,准确语言不等于精确语言。”(9)其实,这是一种难于成立的观点。在汉语语言学范畴内,“模糊”与“含混”是相互为释的同义词,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地方志书不需要的语言;“精确”与“准确”属于近义词,它们有量的区分而无质的差别,都是地方志需要的语言。看来,“模糊语言”论不适用于地方志书,以不提倡为妥。
(四)应尽职,而不应敷衍
本届修志已历10度寒暑,由于广大修志者恪尽职守,辛勤努力,使修志事业进入了喜获成果阶段。其中不乏质量较好,得到社会公认的新编志书。凡质量较好的志书,均得益于编纂人员认真求实的思想作风。编纂人员多以自己的最佳水平和最大努力,反复审核修改,直到自己认为没有差错了,才送评、送审。但是,也有“外伤”太多,“内伤”尤存的志书,实在令人乐观不得。究其原因,虽有文风、水平稍欠、把关不严之碍,但根本原因还是修志者有“专业思想不巩固,急于出书”,偏于敷衍之心。他们“期望志书出版,改换门庭。因此,他们不顾主客观条件,一味抢速度,文、表乱分家,草草成书,匆匆问世。如有的志书已出版了,总纂还未看过一遍;有的志稿小样出来后,总纂还未过目,就付印了;还有的地方,志书还未出版,修志人员已经调离等等。这种情势和心态,怎能编出高标准高质量志书?”(10)一些淡薄于修志事业而热衷于其他的人,曾有“修志误了我发财”,“修志害得我少出两本书”云云,尤艾尤怨,如丧家珍。然而,那么多同事围绕自己,多年劳碌,而且耗资10多万元,却换来了一本质量低下的志书。面对这一严酷的现实,不思问心之愧,也不稍受志德良心责备,这实在有违志家职业道德,应当引为鉴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