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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
专业年鉴编纂与出版中常见问题浅析
当前,专业年鉴的编纂质量仍然较综合年鉴有一定的差距。就其原因,有专业年鉴编纂机制尚不成熟,编修队伍的理论知识水平尚有待提高,急需加强培训和指导。通过对百余本专业年鉴的评阅,目前专业年鉴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三类:总体设计与框架结构的问题,内容与编校质量的问题,印刷与出版的问题。如何解决,本文提出相应的修改措施。
资料与资料长编在修志中的作用
资料,是一切精神产品不可缺少的原材料,对于修志来说,大量、全面、翔实的资料是修志的先决条件,如果不占有资料,那修志是无法进行的。编纂资料长编是修志过程中一项较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是志书编纂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资料长编也为修志提供了撰写志稿的方便,为志稿审稿提供了依据。本文着重对资料和资料长编在修志的诸多问题作梳理。
编纂出版精品年鉴要论
从出版角度来看,编纂精品年鉴应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入手。在内容方面,应注重加大信息量、提高资料性,增加焦点性内容,写出年鉴的深度,打造独有的品牌栏目,突出年度特色、地方特色,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精心锤炼标题,增强实用性等。而在形式方面,要注重封面、彩页、书眉与内文的版式设计,增强年鉴的视觉效果。
“互联网+”时代的年鉴编纂模式构想——以《中国地方志年鉴》为例
《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对年鉴的出版时限提出“年鉴应逐年编纂,做到在出版年度的上半年内出版”的要求。“互联网+”时代为年鉴编纂运作模式创新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年鉴界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在线编辑系统,实现跨界融合,为年鉴编纂出版提速,为实现“在出版年度的上半年内出版”做出努力。
关于年鉴编纂队伍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年鉴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产品,编纂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年鉴生命存在的条件和基础,也是年鉴事业规范化和创新发展的核心和关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王伟光说:“人才队伍素质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人才辈出、人才济济,事业发展就能上台阶、上层次。”
第二轮志书编纂应避免年鉴化倾向
进入90年代,有些地方志机构完成首轮修志任务后,启动了地方综合年鉴(简称年鉴)编纂工作。2000年,全国又兴起第二轮修志工作。在第二轮志书编纂实践中遇到许多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年鉴化倾向,已严重影响志书质量,引起方志界的关注。第二轮志书编纂为何出现年鉴化倾向,其表现有哪些方面,如何避免?笔者就这些问题谈点看法,以供方志同仁参考借鉴。
新方志卷首内容设置的继承与创新
首轮与二轮新方志的卷首开篇内容设置,在继承旧志传统的基础上,创设概述之体,形成以概述、大事记合力统摄全志的新体式、新格局,并逐渐形成主流意识,广泛采用。为突出地域特色,有些志书在卷首分别增设了特篇、特载、特记、专记、史略、要记、撷萃、专题记述、要事纪略、前志简介等内容,且位置排列或前、或中、或后,挤占了概述与大事记的分头,或打乱了概述与大事记的有机联系。
加强年鉴理论研究,规范年鉴编纂出版周期
在年鉴编纂和出版中也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尤其县(市、区)年鉴。最突出的问题是编纂出版周期过长。地市级以上综合年鉴基本上是逐年编纂,在编纂年的年底或年后出版已占多数,县(市、区)年鉴大都不能在当年出版,而且常常是几年一鉴,出版周期更长。
缩短年鉴出版周期刍议
年鉴具有传播信息、提供咨询、帮助决策的现实意义。作为信息产品,一旦延误出版时间,信息的价值就会大大降低。因此缩短出版周期,是体现年鉴质量的重要标志。国外年鉴多数在年初或上半年出版。有的如美国的《世界年鉴》则在当年11月出版,其资料载取时限为上年度10月至本年度10月。在年鉴出版周期方面,我国年鉴与国外年鉴有较大差距。